| 标题:邯郸市复兴区西部美的城未入住物业要求全额支付物业费 | ||||||||
| 留言时间: | 2023-0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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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西美的房子去年交的房子一直没有入住,可以减免部分物业费么?且买房时说的物业费是1.5元每平方,交房时却按2元每平方收费的。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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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9-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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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接到您反映的复兴区西部美的城小区物业收取垃圾处理费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复兴区住建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复兴区西部美的城物业,针对未入住业主仍要求每年缴纳36元垃圾处理费,声称帮市政代收的,也不给市政反馈,未入住业主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否合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情况属实。西部美的小区当前由邯郸市美的物业进行前期物业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城管环卫部门将垃圾从转运站压缩并运送至垃圾处理场或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生活垃圾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无论谁产生的垃圾最终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所以,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符合国家倡导的“谁产生,谁付费”的环保原则。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不是物业公司的收入,只是物业公司根据要求代收。
按照邯郸市物价局文件《关于邯郸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邯价费〔2011〕28号)第三条:收费标准(一)个人、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办理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因此该小区物业收取每户每年36元垃圾处理费,属于正常收费范围,不属于乱收费。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要求复兴区住建局对该小区物业企业进行督导检查,一是督导小区物业公司加大物业服务收费公开公示力度,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二是强化物业企业自身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开物业服务热线电话,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反映问题,做到及时答复并处理。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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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屹立花园小区物业不签物业服务合同 | ||||||||
| 留言时间: | 2023-0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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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
希望我发的这封邮件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看下。主要想反映邯山区南堡乡西上宋屹立花园小区现在的物业存在的问题。
1.物业没有和业主签合同就进入小区收费,没合同我们业主没有保障。
2.邯郸市丛台区世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现在在小区收费的公司,这个公司从事物业的资质就没有,也不给业主公示。也没有配备相应专业的人员。
3.小区供暖问题一直没解决,小区业主自救。需要物业配合盖章,他们也找各种借口。
4.供水公司发红头文件公式说小区欠水费,而且还是十几万,我们小区业主把钱都交给这个物业了。但是还欠费,这样的物业我们还能用么?
5.小区是业主的他们使用我们的房子,小区的广告等一系列的公用设施取得的收益他们从来就不公示。
6.小区进出车辆问题,小区是我们自己的小区不是物业的。他们没权力管我们进出。
7.邯郸市丛台区世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堂而皇之的来我们小区就开始收费,控制大门,控制小区电梯。他们的行径与强盗无疑。是谁让他们进入我们的小区的,领导能否给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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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1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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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根据《中共邯山区委办公室、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实调整房地产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组的通知》要求,邯山区已根据屹立花园实际情况成立了屹立花园一期项目工作组,其中负责群众信访的接待和宣传解释工作。关于屹立花园的信访问题可向该工作组直接反映。(联系电话:275515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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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华浩活力城14年认购,16年交房,目前没有网签 | ||||||||
| 留言时间: | 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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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华浩活力城一期交房多年,网签合同没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解决,麻烦房管局领导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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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9-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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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您反映的碧桂园雍华府不能网签备案的诉求后,我局随即安排相关单位核实情况,经系统查询您反映的华浩活力房产,我单位系统显示该房产未售,需要您通知开发公司尽快将购房信息上传网签系统,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说明原因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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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东信鑫茂府物业服务问题 | ||||||||
| 留言时间: | 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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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领导您好,我是邯郸市东信鑫茂府2号楼业主,该小区物业费1.8元,应属于5星级服务水平,但实际情况是管理水平差,小区内电动车随意乱停。公区保洁不到位,保洁人员不足,管道上面沾满泥浆1年多未清理。门禁卡每户只给两张,别的小区都是给三张。
此外物业管理人员未通知业主的前提下,毫无征兆的解散业主群,我们业主有诉求无处发声。
请政府领导给与关注,帮助我们督促开发商及物业进行整改,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品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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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1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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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邯山区住建局已对弘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并责令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对服务人员进行整顿,提升精细化物业服务,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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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房产证丢失补办 | ||||||||
| 留言时间: | 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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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证找不到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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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9-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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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单位职能范围内,房产证的办理、补办建议您咨询邯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310-8637200。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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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认房不认贷 | ||||||||
| 留言时间: | 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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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请问邯郸市对于住建部发布的“认房不认贷”政策是否执行?以及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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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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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咨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邯郸监管局,电话:0310-2063259。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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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认房不认贷 | ||||||||
| 留言时间: | 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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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请问邯郸市对于住建部发布的“认房不认贷”政策是否有执行计划?以及具体何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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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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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咨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邯郸监管局,电话:0310-2063259。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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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邯郸市复兴区荣盛城2号楼何时能办理房产证 | ||||||||
| 留言时间: | 2023-0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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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邯郸市复兴区荣盛城2号楼房子交房好几年了,直到现在也没有房产证。主要有如下几个问题希望能够解答:1、开发商或者业主如何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2、邯郸市复兴区荣盛城一期楼房房产证办理和二期工程有关系吗? 3、邯郸市复兴区荣盛城一期楼房房产证目前办理到什么程度了? 4、如此项问题不归咱们单位管理范围,业主该到什么部门咨询? 荣盛城一期业主咨询无门,焦急等待有关部门领导解答下,给予弱势的业主们指导和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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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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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单位职能范围内,房产证的办理建议您咨询邯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310-8637200。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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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邯郸肥乡桃李春天严重逾期交房 | ||||||||
| 留言时间: | 2023-0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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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于2018年11月份位于邯郸市肥乡区辛安镇新华街与团结路交叉口东北角购买一处房产,开发商是河北昊辉宜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承诺交房日期是2022年12月31日前交房,至今仍未交房,多次找开发公司协商无果,2023年5月份经过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入多次协商,开发商签署以下“承诺”书(见图片),时至今日开发商扔未履行承诺,多项工程未完成(电未通、水未入户、门未装、入户单元路面未修、单元内墙面未粉刷、步行梯护栏未按照、步行楼道墙面未粉刷等等)。扔未达到交房标准,已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的生活秩序。恳请领导帮忙核实具体的交房日期,帮忙催促施工进度,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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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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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根据邯房字〔2021〕42号文件规定,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的,请向所属区(县)住建部门咨询,建议您咨询邯郸经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0-8562352。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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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关于赵都新城景和园车捆绑缴纳费用 | ||||||||
| 留言时间: | 2023-0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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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赵都新城景和园车位管理费与物业费捆绑强行收取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有车位不让缴纳车位管理费,不能正常进出车库,想缴纳车位管理费必须一起缴纳物业管理费,对赵都新城景和园物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望有关部门尽快核实,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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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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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由于车位管理费也属于业主应缴纳费用项目,物业服务人并未采取停止使用的手段,故并不存在捆绑收费的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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