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邯郸南国风光小区违规销售!
留言时间: 2024-09-27
内容:领导您好!我在2019年10月7日认购了邯郸市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南国风光小区21号楼3单元601室,支付了134796元。现发现该开发商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问题。 一、开发商无证预售,迟迟无法履行认购协议,长达五年的时间毫无进展,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19年10月7日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订购协议》,之后开发商一直未通知办理后续手续,未通知签署购房合同,也未通知办理银行贷款,据悉,是因为开发商一直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长期无证预售,直至2023年底预售证才出来。同时,当年开发商也并未出示其他证件,即很可能在“五证”并不齐全的情况下就出售房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请主管部门依法查实,查处开发商的违法行为! 二、开发商逃避资金监管。 开发商预证预售,并要求将房款支付至其名下非资金监管账户,严重损害购房者利益,同时也是违规销售的行为。 三、房屋质量不达标,新房根本不符合交付条件。 据现场查看,作为尚未交付的新房,质量严重不达标,门把手是烂的,墙体掉落、发霉现象严重,本人严重怀疑房屋是否符合法定的竣工验收标准! 四、楼盘消防设施不达标。 据现场查看,楼栋根本没有配备完善的建筑消防设施。根据《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建筑消防设施包括:(一)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二)防烟排烟系统;三)消防通信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四)消防供电、配电系统和电气防火防爆设施;(五)灭火器和消防给水系统;(六)防火门和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七)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消防电梯。以上设施在楼栋内完全未有发现,最基本的消防栓、灭火器都没有配备,根本不满足消防要求。 本人的权利无法得到确切保障,《商品房订购协议》签署以来长达五年,由于开发商的问题导致合同未能履行,本人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价款!恳请政府部门介入协调纠纷。二十大结束以来,楼盘违规问题仍然存在,若相关经办部门没有认真落实到
回复时间: 2024-10-22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经我局相关单位核实,未取得预售证的楼盘不在资金监管范围,您反应的质量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您依法向冀南新区住建局反映核实处理。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留言时间: 2024-09-27
内容:体育馆框架结构四层,首层5米,二层4.95米,三、四层3.9米。 一层蓝球馆,大厅上空。 二层三面有板,局部空洞。 另外二层下、右两个区域图纸定义为不上人屋面 计算二层建筑面积时扣减没有板的洞口合理吗
回复时间: 2024-10-12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资规局或行政审批局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开发商违规销售
留言时间: 2024-09-27
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市民彭女士,因遇到购房难题,特来向你反映,本人跟姐姐因认购了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以西,梦城路以北的楼盘《大唐芙蓉郡》别名《巴川府16号楼2单元801号房》开发商为《河北曲江新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了2万元定金,因不符合贷款资质,导致购房失败。开发商利用格式条款约束我购房人的权益。 本人在认购该房前,已明确告知,姐姐没有工作, 我目前有负债,车贷,以及网贷,开发商销售李颖给我算了后,告知我没问题,能贷款,于是本人缴纳了定金2万,后因无法贷款,求助了12345,12345派单后,由相关部门的人与我联系,让我配合开发商销售去银行办理贷款,本人配合销售去了,也是被告知无法贷款,要我先把其他负债结清后,才能办理贷款。本人表示无能为力,因为买房前本人已明确告知我的负责情况,开发商销售明知我无法办理贷款,还收取了我的购房款,目前却以认购书格式条款约束我,这不合理,开发商能否为了收钱而收钱,明知客户无法办理贷款,还诱导其交钱,签订协议。 开发商要本人继续履行协议,本人也表示愿意继续履行,愿意签合同交首付款,但是根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合同各方具体权利义务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本人要求更改,补充,保障购房人的权益,开发商不肯,本人目前存在重大购房风险,恳请政府部门领导,切实考虑百姓权益,为市民调解,处理此事。
回复时间: 2024-11-25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根据我单位职责,经调查该楼栋销售时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违规预售问题。 因我局职能受限,无能力核实房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建议您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北湖十六峰3期供暖问题!
留言时间: 2024-09-26
内容:我是北湖16峰三期7号楼的业主,去年我们就入住了,说给我们冬天就供暖了,去年就没有供上,今年人家都开始清洗管道 开始管道试压了,但是我们七号楼迟迟没有动静,我们咨询了热力公司,热力公司那边说需要开发商递交供暖申请,如果10月1号之前没有提交供暖申请,我们今年就还是无法供暖,家里都有老人,孩子今年冬天太难熬了。我们联系了物业,物业说他们联系了开发商,开发商答应说是要供暖,但是已经好几天了,去离10月1号也越来越近了,迟迟没有消息,我们希望开发商可以尽快提交供暖申请,让我们今年三期的业主都能供上暖。现在物业给我们的回答就是,这是开发商跟热力公司之间的事,已经不管我们了,热力公司的意思说得需要开发商递交申请,但是开发商现在没有任何动作,希望领导们可以尽快协调此事,让我们今年冬天一定供上暖,如果今年供不上暖,我们一定会合法集体上访。
回复时间: 2024-11-25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9月27日,开发公司已向邯郸市城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递交关于5号、6号、7号、15号住宅楼集中供暖申请。10月17日邯郸市城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运营部人员到北湖十六峯换热站,指导5号、6号、7号、15号住宅楼集中供暖楼栋的换热站设备调试、管道冲洗等供暖前准备工作。在运营部人员的指导下,北湖十六峯今年供暖楼栋的换热站设备调试已完成。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零首付买房
留言时间: 2024-09-25
内容:近期抖音上有很多“零首付”“首付分期”买房的信息,其是否合法?若违法是否有相关查处的行动?一般情况下该如何处罚?
回复时间: 2024-10-08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经核实,我局未出台相关政策,建议咨询银行相关金融部门。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开发商挪用老百姓买房钱
留言时间: 2024-09-25
内容:本人在翼南新区璞和南溪该楼盘认购了7栋1单元401,共交了定金加首付款共95000元!之后发现被开发商挪用,未按照国家未定将购房款打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请政府严查开发商违规行为!
回复时间: 2024-10-08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高度重视,经查,冀南新区预售资金监管由区里负责,详情可咨询冀南新区住建局。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购房补贴怎么领
留言时间: 2024-09-25
内容:6月13 号发布的《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的若干措施》政策中第一条实施购房补贴,买完房了怎么领?去哪里领?
回复时间: 2024-10-08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房产科与您进行沟通,针对您咨询的问题予以解答,您表示接受。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法规咨询的参与和同意吗
留言时间: 2024-09-25
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后,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物业进驻需不需要业主的参与和同意。物业的收费价格是不是他们说收多少就收多少,也不需要业主同意。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回复时间: 2024-11-25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经核实,物业入驻需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后表决同意,物业收费价格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想要问一下6月13 号发布的《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的若干措施》政策中新房购房补贴,如何申领购房补
留言时间: 2024-09-24
内容:想要问一下6月13 号发布的《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的若干措施》政策中 新房购房补贴,如何申领购房补
回复时间: 2024-10-08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房产科与您电话进行沟通,针对咨询的问题予以解答,您表示接受。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邯郸碧桂园雍华府18号楼没有预售证就违法售卖
留言时间: 2024-09-22
内容:本人在2022年9月22日交的首付款买的18号楼,但是预售证在2022年11月22日才取得,认为此行为属于企业的无证销售行为,我现在强烈要求退房
回复时间: 2024-09-25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经核实,预售证办理在行政审批局,建议您依法向行政审批局反映。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留言:
*标题: *电子邮件:
*姓名: *电话:
*留言内容:
(1000字内)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验证码更换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