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大落地窗可以没有栏杆吗
留言时间: 2024-11-21
内容:峰峰矿区天伦湾璟悦府小高层大落地窗交房时没有栏杆符合商品房住房规定吗?难道是需要业主后期自费安装的吗?
回复时间: 2024-12-16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质安科与峰峰矿区住建局联系了解,您的商品房栏杆未安装问题是装修时由家属让装修队拆除,您家属未告知该您。目前,您反映问题已维修完毕。11月24日,针对维修结果与您进行回访,您对建设单位维修结果表示认可,并签订息诉罢访书。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君悦府3期售楼部违规售房不退定金
留言时间: 2024-11-20
内容:一、邯郸天正君悦府三期售楼处违规情况 1.违规签署收据。 11月13日2万元定金转账后,未予开具收据。后未经当事人委托,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代签。 2.未履行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中所述条款第三条第二款“甲方已经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就其中涉及乙方权利及责任的条款进行提示与解释”,事实上全程开发商不展示、不谈及合同,只催促交定金。 3.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1)销售现场说配套全是最好的,教育资源也是,配套经开区实验中学、小学等,后续市内排名最靠前的中学也会入驻。后经确认,此信息无有效来源,没有依据。 (2)沙盘图为显美观,把小区西北角外侧市政项目一并划入,全程讲小区方正、户型方正。客户11月13号现场问到时含糊不清、隐瞒情况。 4.话术随意、肆性推销、强买强卖。 客户11月9日首次看房(在现场不到1小时),13日再次到访时即被反复催促签字、交钱,话术连篇,客户被连哄带骗签订认购书。后续沟通中,营销部经理态度蛮横,拒绝换楼层、楼号、朝向等一切合理要求。 二、相关诉求 认定天正君悦府三期售楼处违反认购协议书约定,存在不当销售行为,并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定金共2万元。 项目地址:经济开发区联防路与赵王大街交叉口天正君悦府售楼部 售楼处电话:0310-5751111
回复时间: 2024-12-18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研判,该情况主要反应代签收据、虚假宣传方面问题,根据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十部门印发《邯郸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三项工作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违规收费、捆绑销售、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建议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邯山区中华南大街-龙旺伯乐家园物业问题
留言时间: 2024-11-20
内容:龙旺伯乐小区地处中华南大街新一中南500米路西,属于邯山区最南端,与冀南新区交界,基本属于邯山区死角,百分之九十以上业主为一中老师,现彩居物业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地下人防工程为停车场,车位及车库为当年业主自购使用权,物业费捆绑电梯卡和车辆出入小区门禁,主要反映每辆车每年都向物业缴纳停车管理费,物业基本不维护负一层地下停车场,自投入使用时地面就为水泥地面,常年磨损加上雨雪轮胎带泥,地面积累厚厚一层灰尘,上车、下车后都是一鞋灰,要么把土带到车上要么带到家里,下车走在地面上都有很长的白脚印,为了地下有车行驶导致尘土飞扬明显,故意把灯光弄的昏暗(还全部为声控灯),下去取车黑漆漆喊一路,经常窜出流浪猫狗,掉个东西还得打开手电,一天不动车,车上明显厚厚一层灰,扬尘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请政府相关人员实地走访明察,为老师们做主,改善目前惨状,督促物业建章立制,做好长期维护,谢谢~
回复时间: 2025-03-13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接到关于反映龙旺伯乐家园地下停车场相关的问题的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联系涉事物业了解情况。经核实,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交接标准即为水泥地面,物业没有义务对地面进行改造升级。我局已督促物业加大对地下车库的清扫力度,增加清扫频次,改善该停车场的地面环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关于美的盛世天成锦园室内维修的问题
留言时间: 2024-11-20
内容:室内设施有问题从交房开始就一直无法解决,至今已经一年多了。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回复时间: 2024-12-16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关于反映的问题:1.卫生间墙砖空鼓,地板砖存在问题(空鼓)2.太阳能存在漏水3.厨房外墙未打封闭胶4.卫生间的墙壁上存在裂纹,5.主卧卫生间也存在问题,6.鞋柜上面存在坑洼,连廊地面高排水不畅,经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您及建设单位负责人,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建设单位已经和您沟通,安排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保集联排房停工问题
留言时间: 2024-11-18
内容:领导你好,我是2023年10月份买的 邯郸保集富椿滏河源小区 的联排,属于3期,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25年12月31日,但是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希望政府能够督促开发商加快施工进度,还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给个明确的答复。目前也没有渠道了解施工进度,希望开发商定时更新施工进度,让我们可以实时了解进度
回复时间: 2024-12-25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经冀南新区建设局了解,由于项目剩余房源未销售,建设单位资金紧张,施工单位经营出现问题导致项目停工,目前正在更换施工单位,原施工单位正在做退场结算,同时建设单位正在与有意向的施工单位进行谈判。为推动项目复工,项目专班已约谈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下一步将督促开发企业抓紧更换施工单位,加大筹措资金力度,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复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购房补贴时间限定问题
留言时间: 2024-11-18
内容:您好,购房人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邯郸市购房,时间是以什么方式界定的,是以首付款转入监管账户时间、还是公积金放款日、还是全款发票开票时间?假如11月份开始买房,因贷款时间、开发商发票晚了等原因超过12月31日,是否可以申领补贴?
回复时间: 2024-12-16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房产科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进行沟通,针对咨询的问题予以解答,您表示接受。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购房补贴材料申报日期
留言时间: 2024-11-16
内容:购房人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邯郸市购房,时间是以什么方式界定的,是以转入资金监管账户还是发票,假如11月份开始买房,因贷款时间、开发商发票晚了等原因超过12月31日,还可以申领补贴吗?望领导回复。
回复时间: 2024-12-16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房产科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进行沟通,针对咨询的问题予以解答,您表示接受。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瞒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信访材料
留言时间: 2024-11-15
内容: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李x然,男,汉族,住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张西堡镇李庄村,身份证号:130429xxxxxx3810,联系手机:1593389xxxx,1372258xxxx。 2024年11月9号15点10分许李x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号牌为冀DM32xx)在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广府镇夏堤村雨污基础改造工程项目工地按照项目工地施工人员指示要求依次运送商砼,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项目工地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时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而冒险不当作业导致项目工地路面突然塌陷,导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侧翻,造成一人死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首先、此事件是在案涉项目工地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其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多项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隐患;最后、案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项目工地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时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而冒险不当作业导致项目工地路面突然塌陷,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直接原因,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此次安全生产事故属于政府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期间的安全事故,属于《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第五条第六项应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监督和管理范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的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隐患,是造成此次重大责任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应依法依规承担事故责任。请求有关职能部门对此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对涉嫌瞒报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回复时间: 2025-04-30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经与邯郸市永年区广府镇政府、广府镇夏堤村村委会等核实了解,邯郸市永年区广府镇夏堤村雨污基础改造工程项目系永年区广府镇夏堤村村委会自行筹建项目,非市政工程。另,该起死亡事件发生地未在工地项目范围内,为送商砼途中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等规定,该工程项目非房建市政工程,不属于住建部门监管范围,建议您依法向属地政府反映处理。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大名县凤凰国际三期开发商拒绝供暖
留言时间: 2024-11-14
内容:我是大名县凤凰国际的一名业主,目前小区取暖费和物业费捆绑,未交物业费的业主拒收取暖费;拒绝提供供暖!
回复时间: 2024-11-25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目前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供暖费用与物业费捆绑收取,业主可分开缴纳相关费用。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邯山区和润嘉园小区物业恶意停卡,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留言时间: 2024-11-13
内容:邯郸市邯山区和润嘉园小区于2022年底交房,收房时业主均交纳了1年物业费,物业公司收费时承诺物业费暂不起算,起算时另行告知。2023年5月31日,经业主询问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答复物业费暂未收到起费通知,但进入2024年后,物业公司突然通知物业费自2023年3月1日起已经开始计费,强令业主自2024年3月份起交纳第二年物业费,对于此行为我有异议,经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强令我自2024年3月份交纳,因我不同意物业公司擅自停用我门禁卡,要求我一个星期去开通一次,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现我认为我不存在逾期交纳物业费的情形,我要求交纳无争议的部分但物业公司拒不收取。根据《民法典》第944条第3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的规定,其无权采取停止或变相停止门禁卡的方式催收物业费,就物业公司影响我正常生活事宜,我要求物业公司立即解除对我门禁卡的限制,并在小区内公开赔礼道歉,弥补对我的侵害。
回复时间: 2025-03-13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接到关于反映邯山区和润嘉园小区物业恶意停卡,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问题的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联系涉事物业了解情况。经核实,我局与您沟通之后,了解到您未缴纳3年物业费用,电梯卡系统只能一周升级一次,无法直接正常升级使用,我局与该小区物业公司协调后,为您减免18月的物业费用,您表示很满意,会尽快将剩余拖欠物业费用交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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