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桃源山庄小区
留言时间: 2025-03-31
内容:背景:房屋存在渗漏水情况,且通过法院指定的第三方机构鉴定出具报告显示房屋侧墙存在未做防水处理,属于严重的偷工减料行为,但开发商仅同意对漏水部位进行维修,对不符合图纸国家规范的缺少防水区域拒绝补修。 问题1、请问无防水施工的房屋是如何通过竣工验收并进行出售的? 问题2、针对开发商的房屋不合格情况,我局是否可以进行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
回复时间: 2025-04-21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与您取得联系,经了解:您于2024年8月份因房屋渗漏等质量问题起诉到邯山区法院,现已胜诉,房屋原存在6处漏水点,现又新增了漏水点,您要求对房屋外墙进行全面防水处理,务必将漏水问题彻底根除。针对您的诉求,我局已要求开发商对您的房屋的所有漏水问题尽快拿出方案并进行维修,解决漏水问题。同时,将加大对开发商督促力度,确保您反映的问题彻底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隆泰物业将交付钥匙和物业费强绑定
留言时间: 2025-03-30
内容:铂悦珺小区隆泰物业将收房和物业费强行绑定,拒绝给不交去年的物业费的业主办理收房,不发钥匙不办出入证。分先抛开小区各种设施不合格,没有正式收房前物业费该由谁交的问题,单说收房这个事: 收房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行为,开发商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条件交付房屋。而物业费的缴纳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二者相互独立,不得相互捆绑。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违法方式催缴物业费。同理,进出家门和小区是业主最基本的权力,物业公司也无权以未缴物业费为由拒绝交付房屋钥匙。 请求对隆泰物业此种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禁止并处罚,并令其对因此行为而有家不能回的业主们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25-06-12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业主有义务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而这一前提是物业服务人切实按照约定以及有关规定全面提供了服务。自2024年5月1日集中交房以来,物业服务公司已全方位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涵盖了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环境保障等多个方面,为小区的正常运转和业主的生活便利付出了努力。因此,物业费用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收取,这一时间节点的设定充分考虑了业主的权益与物业服务的实际开展情况。 目前,铂悦珺小区已实现通水、通电、通气、通暖,达到“四通”标准,房屋各项质量指标均已达到并超过交付标准,完全满足您入住的条件。同时,房本办理相关事宜也已准备就绪,您可随时前往办理,进一步确认您的房屋产权。此前,房产公司已通过业主微信群多次推送相关收房通知,详细告知交房时间、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等重要信息。 近期,我们注意到有个别业主反馈一些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问题。在此郑重声明,小区内目前和谐稳定,各项生活配套设施运行正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邯郸保利阅云台违规预售
留言时间: 2025-03-29
内容:我在2023年5月1号,在保利阅云台售楼处交首付款459404元,销售未告知我房屋无预售证,根据房管局规定,无预售证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现售楼处无人对此问题解决,只同意退房,让我个人对接银行,现希望协助我与开发商协助退房退款问题。
回复时间: 2025-04-02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经法规部门核实,违规预售在属地处理,属地政府担负主体责任,执法权已下放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议您依法向属地政府反映处理。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邯郸现代颐和佳苑小区2号楼房屋交房防盗门破损情况
留言时间: 2025-03-28
内容: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于2013年购买邯郸现代颐和佳苑小区2号楼2单元2603房屋一套。房屋于2024年11月初缴纳全款交付。交房时房屋防盗门破坏,在物业等见证下进行登记。当时承诺会给于更换。至今已经五个月,破损防盗门仍无更换,对房屋的使用和同楼层安全造成极大的不便,希望领导能引起重视,在百忙之中给与协调解决。 附:照片和验房手续。
回复时间: 2025-04-03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经多方协调,现防盗门破损情况已经处理完毕。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邯郸现代颐和佳苑小区2号楼房屋交房防盗门破损情况。
留言时间: 2025-03-28
内容: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于2013年购买邯郸现代颐和佳苑小区2号楼2单元2603房屋一套。房屋于2024年11月初缴纳全款交付。交房时房屋防盗门破坏,在物业等见证下进行登记。当时承诺会给于更换。至今已经五个月,破损防盗门仍无更换,对房屋的使用和同楼层安全造成极大的不便,希望领导能引起重视,在百忙之中给与协调解决。 附:照片和验房手续。
回复时间: 2025-04-03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经多方协调,现防盗门破损情况已经处理完毕。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办理不动产权证联系不到房地产商开具授权委托书
留言时间: 2025-03-27
内容:本人需办理世嘉名苑南区16号楼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现因缺少开发商“邯郸市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导致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受理申请。 开发商“邯郸市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法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多次变更,目前无法通过公开渠道取得有效联系,小区物业、居委会均未能提供开发商最新联系方式,多次尝试未果。恳请协助联系“邯郸市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法人代表或对接人员;并督促该开发商配合开具授权委托书,以便尽快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回复时间: 2025-04-02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房产证办理及过户业务,根据2014年1月21日《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不动产登记业务划转国土局,国土局现改名为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我局不动产业务于2017年划转到资规局,经过核查,该小区非办证难专班项目,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建议您依法向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天汇湾配建小学
留言时间: 2025-03-27
内容:邯郸市丛台区碧桂园天汇湾小区交付4年了,配套小学还没有建好,影响孩子上学,希望领导们管管
回复时间: 2025-04-02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经核实,建议您依法向规划部门或教育部门核实建设情况。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邯山区住建局业务不熟,请市局督促
留言时间: 2025-03-26
内容:尊敬的邯郸市住建局各位领导,在此求助您局对邯山区进行业务知道和文件宣读!我已经向邯山区住建局投诉了邯山区安家天下中介机构及其员工廖廷昌收受购房人私自收取购房人购房意向金不还,违背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位于邯山区的和润嘉园开发商(邯郸市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无良中介售卖没有解除备案的房屋(一房两卖)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等规定。证据确凿,法律事实清楚,但是至今过去半个月,邯山区住建局各位领导推诿不作为,解读不清楚文件,纵容无良中介和无良开发商侵吞我们的血汗钱,不调查不处罚走形式,至今我们的钱不知去向!跪求市局按照文件督促邯山区住建局按照流程调查清楚,并实施惩戒,还我们百姓公道,谢谢!
回复时间: 2025-04-02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因职权所限,无法裁定协议是否有效,建议您走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燕都紫金台对口学校问题
留言时间: 2025-03-25
内容:燕都紫金台目前对口学校为十里铺小学,十里铺小学在十里铺村内,村内拆迁一半暂停了,现在从紫金台到学校的路上都是废弃的房屋,及到处堆砌的建筑垃圾,对孩子及家长前往学校的路上很是阻碍,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危险,现在展览路二小已建成,距离我们小区也很近,道路也很方便,可否对口到展览路二小,望各位领导给解决一下。
回复时间: 2025-04-02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经核实,学校对口由教育部门制定,非我局职能范畴,建议您依法向教育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邯郸冀年新区有空置房减免政策吗
留言时间: 2025-03-25
内容:我在冀南新区有一套房子不住,物业要求全额缴纳物业费,我不住也没有产生生活垃圾也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什么要全额缴纳物业费呢?
回复时间: 2025-08-26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目前我市无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留言:
*标题: *电子邮件:
*姓名: *电话:
*留言内容:
(1000字内)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验证码更换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