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兆通华苑小区面积差不退款 | ||||||||
| 留言时间: | 2025-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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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兆通华苑小区一部分业主买房时面积比房产证上大,开发商不退面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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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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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建议您依法向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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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丛台区名仕家园能否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 ||||||||
| 留言时间: | 2025-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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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您好,我是丛台区名仕家园的业主,我购买的房子在2021年已办理网签及备案,在2024年已交房入住,但是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是哪的问题?据了解小区中有的已办理房产证。问开发商也一直在推诿。欲请领导给解答:名仕家园的房产证是否达到办理条件?都需要什么条件?哪些需要开发商出具的资料?如果开发商不配合办理该如何解决?
急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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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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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房产证办理及过户业务,根据2014年1月21日《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不动产登记业务划转国土局,国土局现改名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局不动产业务于2017年划转到资规局,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建议您依法向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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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关于邯郸市经开区万浩枫景小区物业公司合规性确认 | ||||||||
| 留言时间: | 2025-12-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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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24年9月之前万浩枫景小区的收款和服务物业服务公司为“河北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过近期查看物业收费单据,突然发现2024年9月以后收款公司变更为“河北万浩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询:新物业公司(河北万浩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原物业公司“河北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股权关系,无关联关系。物业公司事前未通知业主,未签订新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自行更换了物业公司。是否在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备案,是否合法合规?请贵局回复和公示新物业公司(河北万浩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万浩枫景小区的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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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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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关于您反映邯郸市经开区万浩枫景小区物业公司合规性确认问题,建议您依法向经开区住建部门反映,电话:806690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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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美的天璟小区预售许可证 | ||||||||
| 留言时间: | 2025-12-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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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想咨询,邯郸经开区美的天璟小区,刚出地面的小区,两年不施工,怎么下的预售许可证,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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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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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建议依法向行政审批局反映,电话:0310-203191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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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冀南新区保集滏河源小区不买车位不给办房产证 | ||||||||
| 留言时间: | 2025-1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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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冀南新区保集滏河源小区部分楼栋在2025年上半年房产证已办理完毕,地产方面表示其他楼栋在2025年8月开始办理,但到八月之后,地产方面只要在业主问的事办理房产证相关事项就会询问业主是否购买车位,表示购买车位即可立马办理房产证,未购买车位就需要无限期等候,将是否购买车位作为能否办理房产证的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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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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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房产证办理及过户业务,根据2014年1月21日《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不动产登记业务划转国土局,国土局现改名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局不动产业务于2017年划转到资规局,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建议您依法向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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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适用范围的问题 | ||||||||
| 留言时间: | 2025-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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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尊敬的工作人员: 我是一名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过程中,对第24条“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的理解产生如下困惑: 1.该条款中的“负总责”是否仅指行政监管意义上的管理义务? 2.若总包单位已依法履行审查分包资质、签订安全协议,且分包单位具备独立用工主体资格并已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的前提下,第24条能否被理解为要求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雇员的工伤承担民事连带赔偿?
恳请贵局从立法本意和行政监管角度给予指导,以便我们正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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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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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仔细询问具体事宜,并针对该条款给予详细解读,举例说明。您表示明白了,对讲解表示感谢,对回复很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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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关于邯郸住建局五证齐全网签信息公开不全面的问题反馈 | ||||||||
| 留言时间: | 2025-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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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建办房〔2020〕14号) 三个文件,邯郸市住建局需组织、公开所属辖区内住房网签信息,内容需包括合同约定的网签情况、房屋面积、买卖金额、贷款金额等(标准中有详细公开要求)。
目前邯郸住建局官网中,未公开成安县所属范围内任何住房网签信息(无该板块),其他地区也无买卖金额、贷款金额(只有备案金额)。
上述三个文件最晚为2020年发布,以有近5年时间可以进行网站信息公示。麻烦问题回答时给出解决方法和预计解决时间,以及后续职责所在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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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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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收到您反映成安网签信息公开的问题,我局只负责市内三区的房屋网签信息,您想了解成安的房屋网签信息,可以关注微信“走进成安”公众号或咨询成安县住建局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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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新交房小区质量问题,维权 | ||||||||
| 留言时间: | 2025-1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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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住宅质量问题,开发商无视业主,我的新房子是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腾跃云镜(云镜雅苑)新交房小区,我家是一层,交房时一层北侧地面墙根处出现断裂,小院整体下陷严重,大概下沉四五十公分,交房时开发商答应从新做防水,下陷区域回填平整,我们才收的房子,收房后开发商在未经过业主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又将我家南北墙根的散水台(墙根水泥台)全部打掉,这个散水台是承接楼体留下来的水,如果打掉后期肯定是要往我家墙上渗水,返碱。现在情况是开发商不将小院用土回填平整,只用土将下沉的墙根糊住,也没有在断裂处在做一层防水。所以现在院里的地面是从墙根处往下是一个坡形,墙根处高,越往下越低,下雨一定会积水。跟开发商反应他们态度恶劣蛮横,不给解决问题,我打邯郸当地12345热线反映问题,又向住建局反应,至今一直是无人回复状态,我的诉求非常简单,下沉部分回填平整,按照交房时样子将南北墙根散水台从新砌好……希望领导看到能重视起来,因为开发商非常嚣张不给解决,业主无法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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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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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及开发公司电话联系。据了解,您反应的质量问题经协商已达成一致维修意见。对此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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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腾跃地产新交房小区质量问题不给解决,态度非常嚣张 | ||||||||
| 留言时间: | 2025-12-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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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c,开发商无视业主,我的新房子是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腾跃云镜(云镜雅苑)新交房小区,我家是一层,交房时一层北侧地面墙根处出现断裂,小院整体下陷严重,大概下沉四五十公分,交房时开发商答应从新做防水,下陷区域回填平整,我们才收的房子,收房后开发商在未经过业主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又将我家南北墙根的散水台(墙根水泥台)全部打掉,现在开发商不将小院用土回填平整,并且态度恶劣蛮横,我打邯郸当地12345热线反映问题,又向住建局反应,至今一直是无人回复状态,我的诉求非常简单,下沉部分回填平整,按照图纸将南北墙根散水台从新砌好……希望国务院领导看到能重视起来,因为开发商非常嚣张,业主无法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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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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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及开发公司电话联系。据了解,您反应的质量问题经协商已达成一致维修意见。对此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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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邯郸市复兴区丛台西路华冶北苑小区大门口乱搭乱建 | ||||||||
| 留言时间: | 2025-12-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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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邯郸市复兴区丛台西路华冶北苑小区有人擅自在小区大门东侧搭建板房。该板房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设,且与变压器距离不足法定安全距离(1-10千伏需5米以上),板房为易燃材质,极易引发触电、火灾事故,还影响变压器日常检修,严重威胁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恳请贵部门尽快派人核查,依法责令拆除违法板房,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小区公共安全与居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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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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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依法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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