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峰峰滏源小区回迁房什么时候能办房产证
留言时间: 2024-05-23
内容:峰峰滏源小区回迁房什么时候能办房产证
回复时间: 2024-05-27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单位职能范围内,建议您咨询峰峰矿区住建部门,电话0310-5160385。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安联印象交房7年空气能迟迟不予安装,房顶漏水
留言时间: 2024-05-23
内容:安联印象交房7年空气能迟迟不予安装、物业推地产地产一直拖。 单元口大厅房顶漏水发霉不修复,屋内厨房漏水,小区灯光亮化不修复,小区地库出口路面不修复关闭了之。 地产经理联系方式:15188886537 物业联系电话 :0310-8162017
回复时间: 2024-06-25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和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了解,您反映的未安装的空气能建设单位正在对接空气能施工单位安装事宜,其余问题已维修完成。业主表示认可。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怎么查询网签合同状态是否成功?
留言时间: 2024-05-22
内容:本人买房后,已经拿到购房合同,有合同编号,在哪里可以查询网签状态是否成功。有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吗?盼望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5-27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因机构改革,业务职责调整,具体可以咨询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房产交易中心(电话:3271112)。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维修资金票据丢失了如何补办?
留言时间: 2024-05-21
内容:您好,我们是2023年6月16日在邯郸银行交了维修资金,但是后期机打的票据丢失了,可以补办票据吗?补办流程是什么?谢谢!
回复时间: 2024-05-27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需要带上您的身份证到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房管局)二楼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补办。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不动产备案情况在哪里查询
留言时间: 2024-05-21
内容:邯郸市 市内在售的不动产,以前可以在网站查询到备案情况,目前找不到查询入口。希望提供一下
回复时间: 2024-05-27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因机构改革,业务职责调整,具体可以咨询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房产交易中心(电话:3271112)。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丛台区房证不能过户问题
留言时间: 2024-05-21
内容:丛台区丰银佳苑小区是丛台区房证,2019年前一直能过户,2020年以后到现在不能过户了,也没说怎么解决和处理!我就想知道谁给解决和处理一下找哪个部门,我也找过丛台区房管局他们说过不了了!归市里管了,打不动产中心说就不知道这事!希望政府能给解决和处理一下!谢谢
回复时间: 2024-05-27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单位职能范围内,建议您咨询邯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310-8637200。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北海庄园二期无法办理房本
留言时间: 2024-05-19
内容:你好,我是邯郸市丛台区北海庄园二期26号楼业主,房屋2013年交付,直到现在无法办理不动产证书。同一栋楼,有的可以办理,有的无法办理。请问是什么原因?何时可以解决?
回复时间: 2024-05-27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单位职能范围内,建议您咨询邯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310-8637200。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美的城广厦苑捆绑收费
留言时间: 2024-05-17
内容:我是美的城广厦苑34号楼2单元802住户,炜华物业拒收我的水费,要求我必须交物业费才给交水费,2023年3月因为物业消防设施不齐全导致我的房子失火后未能即使救火,物业不作为,现在又要捆绑收费,威胁我不交物业费就给我停水,望领导给民众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24-05-31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经了解,您反映的其与物业有纠纷,未缴纳物业费,现物业拒绝收取水费情况基本属实,经协调目前业主已缴纳水费,缓缴物业费的私下协议。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保集滏河滏椿院什么时候交房
留言时间: 2024-05-16
内容:合同2023年10月份交房,到现在也没交房,而且一点说法都没有,具体什么原因导致的延期
回复时间: 2024-05-27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冀南新区住建局将持续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早日交付使用。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天正君悦府收房问题
留言时间: 2024-05-14
内容:本人购买天正君悦府一期住房,23年10月底应交房,在交房前预验收时,发现所购精装房存在质量问题,包括所有主卧次卧餐厅窗台瓷砖断裂,入户门破损,洗手间配套洗手台台面有裂缝等问题,当时已将问题反馈物业,表示联系施工方进行整改。随后收到收房通知后,我带齐全部资料去验收,发现问题完全没有整改,当时告知我上次预验收的问题没有记录,于是我又前往物业中心再次进行了问题登记。随后一直等待房屋整改反馈,期间又来现场两趟发现问题并没有整改。五一前物业方通知我已修理好可以过来收房,到现场后发现窗台瓷砖更换的比之前裂缝还要严重。建筑方竟然表示这不是问题不影响收房和居住。因房屋质量问题我已多次跑趟也并未解决问题,因此我表示不用开发商来更换了,现在办理收房手续,后续我自己更换。物业表示费用不会替我出,还要我承担通知收房日期起也就是去年11月开始的物业费。我向物业表示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未交付整改期的物业费应该由建筑方承担,不应由业主承担。物业表示没有这个权利免收前面的物业费,需要开发商出单据,联系建筑方负责维修的人员也不与我们当面沟通。请问这类物业费应该由业主承担吗?请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答复,帮忙解决一下。感谢。
回复时间: 2024-05-27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根据《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建设单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并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收房的,买受人逾期不办理接房手续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建设单位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在规定的收房时限内不能办理接房手续的,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按照上述规定,此小区已竣工备案,符合交付条件,物业收取物业费不存在违规,请您沟通建设单位协商(如双方认可影响居住,由建设单位承担),由谁缴纳。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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