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邯山区中华南大街-龙旺伯乐家园物业问题 | ||||||||
| 留言时间: | 2024-1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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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龙旺伯乐小区地处中华南大街新一中南500米路西,属于邯山区最南端,与冀南新区交界,基本属于邯山区死角,百分之九十以上业主为一中老师,现彩居物业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地下人防工程为停车场,车位及车库为当年业主自购使用权,物业费捆绑电梯卡和车辆出入小区门禁,主要反映每辆车每年都向物业缴纳停车管理费,物业基本不维护负一层地下停车场,自投入使用时地面就为水泥地面,常年磨损加上雨雪轮胎带泥,地面积累厚厚一层灰尘,上车、下车后都是一鞋灰,要么把土带到车上要么带到家里,下车走在地面上都有很长的白脚印,为了地下有车行驶导致尘土飞扬明显,故意把灯光弄的昏暗(还全部为声控灯),下去取车黑漆漆喊一路,经常窜出流浪猫狗,掉个东西还得打开手电,一天不动车,车上明显厚厚一层灰,扬尘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请政府相关人员实地走访明察,为老师们做主,改善目前惨状,督促物业建章立制,做好长期维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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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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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接到关于反映龙旺伯乐家园地下停车场相关的问题的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联系涉事物业了解情况。经核实,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交接标准即为水泥地面,物业没有义务对地面进行改造升级。我局已督促物业加大对地下车库的清扫力度,增加清扫频次,改善该停车场的地面环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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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关于美的盛世天成锦园室内维修的问题 | ||||||||
| 留言时间: | 2024-1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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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室内设施有问题从交房开始就一直无法解决,至今已经一年多了。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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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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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关于反映的问题:1.卫生间墙砖空鼓,地板砖存在问题(空鼓)2.太阳能存在漏水3.厨房外墙未打封闭胶4.卫生间的墙壁上存在裂纹,5.主卧卫生间也存在问题,6.鞋柜上面存在坑洼,连廊地面高排水不畅,经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您及建设单位负责人,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建设单位已经和您沟通,安排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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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保集联排房停工问题 | ||||||||
| 留言时间: | 2024-1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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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领导你好,我是2023年10月份买的 邯郸保集富椿滏河源小区 的联排,属于3期,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25年12月31日,但是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希望政府能够督促开发商加快施工进度,还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给个明确的答复。目前也没有渠道了解施工进度,希望开发商定时更新施工进度,让我们可以实时了解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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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1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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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经冀南新区建设局了解,由于项目剩余房源未销售,建设单位资金紧张,施工单位经营出现问题导致项目停工,目前正在更换施工单位,原施工单位正在做退场结算,同时建设单位正在与有意向的施工单位进行谈判。为推动项目复工,项目专班已约谈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下一步将督促开发企业抓紧更换施工单位,加大筹措资金力度,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复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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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购房补贴时间限定问题 | ||||||||
| 留言时间: | 2024-1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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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您好,购房人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邯郸市购房,时间是以什么方式界定的,是以首付款转入监管账户时间、还是公积金放款日、还是全款发票开票时间?假如11月份开始买房,因贷款时间、开发商发票晚了等原因超过12月31日,是否可以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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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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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房产科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进行沟通,针对咨询的问题予以解答,您表示接受。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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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购房补贴材料申报日期 | ||||||||
| 留言时间: | 2024-1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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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购房人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邯郸市购房,时间是以什么方式界定的,是以转入资金监管账户还是发票,假如11月份开始买房,因贷款时间、开发商发票晚了等原因超过12月31日,还可以申领补贴吗?望领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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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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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房产科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进行沟通,针对咨询的问题予以解答,您表示接受。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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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瞒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信访材料 | ||||||||
| 留言时间: | 2024-1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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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李x然,男,汉族,住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张西堡镇李庄村,身份证号:130429xxxxxx3810,联系手机:1593389xxxx,1372258xxxx。
2024年11月9号15点10分许李x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号牌为冀DM32xx)在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广府镇夏堤村雨污基础改造工程项目工地按照项目工地施工人员指示要求依次运送商砼,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项目工地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时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而冒险不当作业导致项目工地路面突然塌陷,导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侧翻,造成一人死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首先、此事件是在案涉项目工地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其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多项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隐患;最后、案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项目工地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时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而冒险不当作业导致项目工地路面突然塌陷,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直接原因,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此次安全生产事故属于政府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期间的安全事故,属于《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第五条第六项应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监督和管理范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的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隐患,是造成此次重大责任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应依法依规承担事故责任。请求有关职能部门对此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对涉嫌瞒报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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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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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经与邯郸市永年区广府镇政府、广府镇夏堤村村委会等核实了解,邯郸市永年区广府镇夏堤村雨污基础改造工程项目系永年区广府镇夏堤村村委会自行筹建项目,非市政工程。另,该起死亡事件发生地未在工地项目范围内,为送商砼途中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等规定,该工程项目非房建市政工程,不属于住建部门监管范围,建议您依法向属地政府反映处理。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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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大名县凤凰国际三期开发商拒绝供暖 | ||||||||
| 留言时间: | 2024-1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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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是大名县凤凰国际的一名业主,目前小区取暖费和物业费捆绑,未交物业费的业主拒收取暖费;拒绝提供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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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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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目前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供暖费用与物业费捆绑收取,业主可分开缴纳相关费用。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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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邯山区和润嘉园小区物业恶意停卡,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 ||||||||
| 留言时间: | 2024-1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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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邯郸市邯山区和润嘉园小区于2022年底交房,收房时业主均交纳了1年物业费,物业公司收费时承诺物业费暂不起算,起算时另行告知。2023年5月31日,经业主询问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答复物业费暂未收到起费通知,但进入2024年后,物业公司突然通知物业费自2023年3月1日起已经开始计费,强令业主自2024年3月份起交纳第二年物业费,对于此行为我有异议,经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强令我自2024年3月份交纳,因我不同意物业公司擅自停用我门禁卡,要求我一个星期去开通一次,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现我认为我不存在逾期交纳物业费的情形,我要求交纳无争议的部分但物业公司拒不收取。根据《民法典》第944条第3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的规定,其无权采取停止或变相停止门禁卡的方式催收物业费,就物业公司影响我正常生活事宜,我要求物业公司立即解除对我门禁卡的限制,并在小区内公开赔礼道歉,弥补对我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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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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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接到关于反映邯山区和润嘉园小区物业恶意停卡,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问题的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联系涉事物业了解情况。经核实,我局与您沟通之后,了解到您未缴纳3年物业费用,电梯卡系统只能一周升级一次,无法直接正常升级使用,我局与该小区物业公司协调后,为您减免18月的物业费用,您表示很满意,会尽快将剩余拖欠物业费用交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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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美的锦观城保障房是否可以申请 | ||||||||
| 留言时间: | 2024-1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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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复兴区美的锦观城保障房是否可以申请?什么时候可以分配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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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1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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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对其求助问题进行了解释。对申请保障房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答,后续如有相关问题,请拨打3271082进行咨询。在解释、沟通过程中,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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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丛台区璟樾府小区开发商不交首年供暖费导致居民不能供暖 | ||||||||
| 留言时间: | 2024-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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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题:丛台区璟樾府小区开发商不交首年供暖费导致居民不能供暖
涉及相关方及时间节点:小区名称:丛台区璟樾府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邯郸市创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房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内容阐述:本小区今年冬天为首次供暖,可是暖气试压等已经到了全市整体供暖时间迟迟未进行没有丝毫供暖迹象,本小区业主购房时有这样一个特殊情况,所有业主的购房合同有四种版本(或以上)的补充协议条款,有一部分人的合同上写着首次供暖由业主缴费负责。社区居委会介入协调未果,供热单位回复相关管道已具备供热条件但开发商未缴费不能供热且首次供暖费用应由开发商负责不对业主个人。
现在开发商以一部分的合同补充条款由业主缴纳费用相关内容为理由拒绝缴纳首次供暖费用,导致全小区不能供暖。
根据政府颁发的:
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冀发改能价〔2023〕1154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供热环节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二 、新建房屋首次供热实行整体供热,首次供热热费纳入房 价(供热期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时间执行),由开发建设单位 统一缴纳。供热企业不得向热用户另行收取新建房屋首次供热费用。”
2.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8号)“第十八条 热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热费。对首次供热的新建住宅实行整体供热,首次供热热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缴纳,不得向热用户另行收取。热用户逾期不支付热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热用户欠缴费停止向相邻热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以上政府明令条文规定,开发商应负责首次供暖的费用,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可以证明签订首次供热费用由业主承担那一部分居民的合同是无效的。
以上事实清楚、属实,老百姓供热民生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房产商公然与政府文件、法律法规对抗,损害百姓利益,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为老百姓做主,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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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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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经核实,邯郸市发改委《关于邯郸市主城区新建住宅首次供热收费问题的说明》中规定,新建住宅首次供热收费以2016年7月12日为时间节点,居民和开发商签订第一份文本合同为准,在邯发改价格【2016】320号文件下发之前,居民和开发商已经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按原合同或协议执行。2016年7月12日以后居民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或协议的,首次采暖费纳入房价,不得向居民用户单独收取、重复收取。建议您依法向发改委反映。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回复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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