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4年邯郸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25
编辑: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欢迎社会各界举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逐利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与利益、绩效、创收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问题。

  (二)扰企执法问题。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不到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多级执法,以及要求经营主体提供赞助、无偿服务,增加经营主体负担等问题。

  (三)随意执法问题。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和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行政执法文书不完备、不规范等问题。

  (四)一刀切执法问题。重点整治执法方式简单僵化,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违规违法责令经营主体停产停业等问题。

  (五)粗暴执法问题。重点整治故意对相对人实施殴打、人身攻击等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随意损毁相对人生产经营工具及其他财物,工作期间饮酒或饮酒后执法办案,在执法中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等问题。

  (六)不廉洁执法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勾结“黄牛”或中介组织不当牟利等问题。

  二、举报途径及方式

  固定电话:0310-3122940(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hdzjjzfjdc@163.com。

  三、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四、相关说明

  一是提倡实名举报,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反映人相关个人信息依法保密。

  二是举报问题线索时,应如实反映,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主要情况、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反映人联系方式等要素,以便受理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三是为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时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问题发生地为线索收集处理和结果反馈第一责任单位。

  感谢社会各界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