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邯建建[2017]148号 |
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管理,规范检测机构行为,整体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水平和能力,提高检测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冀建工[2017]72号)和《关于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工[2017]7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并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见附件)自查报告于8月30日前报市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处。
二、9月份,市建设局将组织检查组对所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报省住建厅。
三、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做好新增人员和新增检测岗位人员考核工作,按照要求填报检测人员基本信息,市建设局将对参加考核检测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核查。
四、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领导要认真对待这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要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搞好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做好迎接10月份省住建厅对我市检测机构抽查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利峰、靳芳 3122913 15130002111、15512776275
附:1、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冀建工[2017]72号)(见省住建厅网站)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工[2017]73号)(见省住建厅网站)
二O一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