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建建[2018]3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当前特别是全国“两会”和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做好迎接省安委会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工作的通知》(邯安办函[2018]27号)和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开(复)工和全国“两会”、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邯建建[2018]37号)安排,经研究,从3月7日开始,对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落实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开(复)工和全国“两会”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邯建建[2018]37号)情况;
(二)本辖区对节后开(复)工和全国“两会”、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三)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基本情况;
(四)建立节后开(复)工验收制度情况;
(五)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检查方式
(一)检查组到达每个县(市、区)后,由组长向受检地县(市、区)介绍检查有关要求。
(二)听取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报送市委、市政府。
三、组织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共分六个组,其中,组长1人,成员3人。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冀南新区、峰峰矿区、磁县
组 长:刘守信,成员:何昕明、建管办1人、专家1人
第二组:永年区、鸡泽县、曲周县
组 长:韩庆生,成员:段勇、建管办1人、专家1人
第三组:临漳县、成安县、魏县
组 长:李戈,成员:建管办2人、专家1人
第四组:邱县、大名县、馆陶县
组 长:马志斌,成员:建管办2人、专家1人
第五组:邯郸经济开发区、肥乡区、广平县
组 长:张文彬,成员:建管办2人、专家1人
第六组:武安市、涉县
组 长:宋光耀,成员:建管办2人、专家1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开(复)工和全国“两会”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邯建建[2018]37号)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基础资料,积极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二)检查组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将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各检查组督导检查情况于3月13日下午4点前报局建管处,联系人:杨虎林,联系电话:3022133。
(三)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和群众路线要求,不准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2018年3月5日
邯郸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表
:县住建局(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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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落实情况 |
存在问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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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通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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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全国“两会”和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安排部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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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节后开(复)工验收制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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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工、复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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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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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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