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9-12
编辑:建管处


邯建建【2018】29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局、邯郸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深入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管理,规范检测机构行为,整体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水平和能力,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市建设局于86日至27日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核查情况和存在问题

此次共对全市29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按照省住建厅制定的检查标准,共检查出问题157项,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下达行政处罚建议书1份。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绝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按照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配置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及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按照检测机构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检测人员资格基本符合要求。能够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程序进行检测,检测报告能做到完整、准确,检测档案的管理较规范,检测管理软件与省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检测人员应用检测软件以及检测数据上传基本符合要求。但29家企业不同程度均存在问题:

(一)邯郸市金宇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试件流转未实行盲样流转;

2、监管平台部分设备未更新;

3、含气量测量仪未贴设备状态标识;

4、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慢(报告编号HDJY180028)。

(二)河北华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主体无检测方案(报告编号HM201800897);

2、试件流转编号一致,不满足盲样流转;

3、防水拉力试验结果缺少修约过程(报告编号HM201813947);

4、外墙检室碳化尺,钢直尺未贴标签;

5、WDW-10微机控制万能校准力值未覆盖网格布、抹面胶浆等常用力值量程范围;

6、WDW-10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设备档案中无验收记录,设备履历表;

7、防水室,加湿,除湿装置未开启;

8、苯板切割机无有效排风设施;

9、无检测构件部位绘制图(报告编号HM201800897);

10、结果缺少修约过程(报告编号HM201813947);

11、使用不符合条件检测人员检测签发报告(报告编号HM201812797)。

(三)邯郸市建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样品留样记录有涂改现象;

2、标养室个别试块未进行唯一性标识;

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为I类建筑,委托单位Ⅱ类(报告编号JY2018002706);

4、桩基项目检测人员对动测标准不熟悉;

5、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快。

(四)馆陶县天恒建筑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WE-300B万能试验机进行砂浆抗压试验未校准50kN以下量程;

2、外加剂、砂浆配合比原始记录信息不全;

3、计划编制时间晚于校准时间;

4、砂浆配合比保水率无测试数据(报告编号2018-01269);

5、外加剂凝结时间无测试过程(报告编号2018-00548)

6、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快(报告编号B18060223);

7、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慢(报告编号B18060084)。

(五)曲周县建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缺少反复弯曲试验机;

2、砌墙砖专用搅拌机设备远转记录有涂改;

3、导体电阻室缺少温湿度计;

4、合同台账与委托台账不符;

5、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检测报告B180801541依据标准JG/T3050-1998与检测结论中标准JG2050-1998不符;

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原始记录中页码标识错误(报告编号W180801526);

7、室内环境B17060042检测报告缺少工程地址采样地点等信息;

8、室内环境B170600442报告中,抽取房间数量及房间点数布局不满足标准要求,原始记录中缺少房间点数等信息。

(六)邯郸市恒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101-111型电热鼓风干燥箱检测结果未覆盖常用量程; 

2、水泥胶砂运转记录未及时记录(报告编号2018081538);

3、简易土工委托单使用标准错误(报告编号2018071350),原为GB-T 50123-1999《环刀法测定土的密度》应为GB/T 50123-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4、抗渗报告中水压力无记录(报告编号2018071451);

5、钢筋原始记录检测人未签字(报告编号2018081500);

6、水泥20181538试样无样品唯一性标识。

(七)邯郸市新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压力试验机鉴定范围未覆盖使用要求;

2、个别检测场所布局不合理;

3、个别检测标准未按国家认监委9号公告更新;

4、极个别记录、报告中数据修约错误;

5、个别记录中有涂改现象;

6、试件未实行盲样流转;

7、部分设备未更新监督平台;

8、蒸压加气块记录中缺少质量恒重的信息(报告编号XY201805154);

9、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快(报告编号XY201807080);

10、部分钢筋检测无曲线。

(八)邯郸市顺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1、不合格事项上报记录信息不完整;

2、监管平台中加速度传感器(出厂编号:9942)已停用,未更新信息;

3、低应变检定标识信息记录错误;

4、不合格信息上报不完整;

5、桩检测记录中成桩时间桩身强度涂改(报告编号HDSH-JC-2018038);委托、设计、实测承载力不一致表述不清晰;

6、锚杆委托书信息中JGJ120-99为过期标准(报告编号HDSH-JC-JSBG-12)。

(九)邯郸市正华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现场影像未发现警示标识。

(十)邯郸市宝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WDW-10WDW-05WDW-5试验机未校准位移;

2、委托编号,报告编号一致,不满足盲样要求;

3、监管平台部分设备未更新;

4、WDW-10设备档案履历表未记录 2017.2018检校情况;

5、无方案和测点区绘制图(报告编号BZ201802309);

6、委托编号,报告编号未做区分;

7、防水不透水仪运转记录下午15.28杠改,未签名;

8、部分设备未更新。

(十一)河北天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保护层TC201803275未按标准进行检测,1个点应测两次,实际测了1次;

2、微量进样器、量水器未检;

3、不合格事项未记录上报主管部门信息;

4、分光光度计精度不满标准要求;

5、WDW-05万能试验机档案中无设备授权书,设备履历表;

6、角强度仪放置于门窗室,环境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7TC201803664时间记录与实际不符;

8、TC201803275无测点图;

9、试件流转未实行盲样流转;

10、TC201807678审核人未签字;

11、 TC201802733委托拉伸粘结强度,报告只出原强度,无耐水强度;

12、部分设备信息未更新;

13、数据修改记录信息不详细;

14、TC201808626建筑材料及制品单体原始记录未附燃烧曲线图、少2组照片;

15、TC201803275委托单标准已作废,无构件测点布置图;

16、TC20180327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率定记录未记录温度;

17、TC201803664室内环境,委托单未体现房间面积,记录中缺少布点图,流量校准记录校准结果不准确,未体现误差信息,苯、TVOC记录中标准状态下采样体积记录错误;

18、防水试验监督记录无监督员签字,无监督结果评价;

19、TC201806580防水原始记录中拉伸断裂时的断裂状态为体现;

20、TC201802235混凝土普通砖原始记录中抗压强度、长度记录标准规定大于100mm,但记录为91mm

21、TC201803649PVC-U管材委托单无样品数量信息;

22、分光光度计、角强度仪校准证书的确认记录中确认结论依据均为作废标准。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快(报告编号TC201800085)。

(十二)邯郸市建科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样品无标识(报告编号201800946);

2、试件流转未实行盲样流转;

3、万能试验机运转记录有涂改;

4、记录中试验、审核人未签字(报告编号JK201800137);

5、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曲线起始点不是零点,曲线不完整。

(十三)邯郸市华天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1、报告修改申请单中相关人员未签字;

2、原始记录无签字(报告编号HT2018003779);

3、土工击实原始记录YP003505缺少加水量曲线图;

4、管材原始记录YP000966最大管壁、最小管壁厚修约错误;

5、锚固承载力报告HT2018004645报告首页检测部位与实际检测部位不符,录入错误;

6、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快(报告编号HT2018000056)。

(十四)河北准联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水泥抗压试验机检定证书校准未覆盖常用量程;

2、节能拉力试验机未固定;

3、试件流转未实行盲样流转;

4、电子存档信息与纸质信息不一致(报告编号ZL2018071447);

5、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慢(报告编号ZL2018081716);

6、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曲线起始点不是零点,曲线不完整;

7、部分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电子存档信息检测人为PKPM,无审核人、批准人。

(十五)河北柏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干缩试验箱加湿功能需要维修;

2、WDW-10试验机检定范围未覆盖常用量程;

3、个别设备档案不完善,无使用记录、维护记录;

4、检测设备布局不合理,简支梁冲击试验仪和低温箱距离太远,不满足试验要求;

5、养护室未放置温湿度计、防水涂料制样室无除湿器;

6、留样样品无标识;

7、系统软件中仪器设备未更新,显示过期;

8、个别检测标准未按国家认监委9号公告更新。

(十六)邯郸市泰克建筑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燃烧性能检测原始记录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状态调节(报告编号W180200579);

2、无样品状态调节室;

3、管材检测记录无外径及壁厚测量过程(报告编号W180606177);

4、玻纤网检测原始记录缺少尺寸测量工具(报告编号W180605448);

5、混凝土回弹原始记录无测点图;

6、无不然性试验排风设备;

7、节能报告未上传;

8、设备运转记录无样品编号。

(十七)邯郸市博耀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无BY0059混凝土回弹仪无维护保养计划及记录;

2、水泥原始记录试验与审核人未签字(报告编号201810501);

3、砂浆回弹仪无检测方案、无布置图(报告编号BY201800216);

4、WDW-5电子万能试验机力值与速率检定范围未覆盖500N,5N

5、回弹仪缺少率定记录;

6、电学室,导体电阻试验缺少温湿度计;

7、涂改、无杠改(报告编号201803932);

8、水泥胶砂振实台抗压强度无运转记录(报告编号201810558);

9、钢筋委托单代表批量100T单位不符合要求(报告编号201807405);

10、水泥原始记录试验与审核人未签字(报告编号201810501);

11、报告信息与原始记录不一致,轴线;

12、有BY开头的检测报告,有2018开头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Y201800201);

13、2017年墙体保温试验记录没有归档。

(十八)邯郸市大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监管平台部分设备未及时更新;

2、2018015)报告对应记录信息不完整;

3、2018023)记录使用设备信息错误;

4、仪器档案未按要求归档存储。

(十九)邯郸中远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归档资料无检测方案,记录涂改(报告编号ZMZY/DJ 201800036)。

(二十)临漳县正方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防水检测室没有湿度控制设备;

2、水泥样品存放记录已登记,未找到样品(报告编号18070073);

3、防水涂料检测报告及记录,防水涂料检测养护箱使用记录未记录(报告编号18075350);

4、防水涂料检测报告及记录(报告编号18075350),原始记录无试验、审核人员签字;

5、无开关插座通断性能检测仪维护计划及记录;

6、砼试模未贴状态标签;

7、缺少自检设备检定计划;

8、QFS-9755涂料耐洗刷测定仪无检定计划及记录;

9、高精度拉拔仪档案未及时更新履历;

10、防水检测室没有湿度控制设备;

11、18063617回弹检测无布局图(报告编号18063617);

12、原始记录中记录委托单位(报告编号18075407);

13、水泥样品存放记录已登记,未找到样品(报告编号18070073);

14、标养室温湿度记录中有涂改;

15、报告结论不准确(报告编号18063617)。

(二十一)磁县德正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1、主体检测无方案,无布置图(报告编号DZ20180401331);

2、YQB5回弹仪维护率定保养频次不满足日常工作量;

3、管材管件检测报告及记录样品状态报告与委托单不相符(报告编号DZ20180707436);

4、土工击实检测报告依据标准打印错误(报告编号DZ20180502522),GB/T50123-1999写成了GB/T20123-1999

5、YQ135回弹仪无购置申请验收记录;

6、无测点图(报告编号DZ20180605498);

7、管理样品编号未作区分;

8、回弹率定记录有涂改;

9、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快(报告编号DZ20180708142)。

(二十二)涉县永胜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1、MJDW-5A仪器检定力值和位移不满足标准使用要求;

2、抽查主体现场检测无检测方案,无测区布置图;

3、电动抗折仪缺少日常维护记录;

4、防水室无除湿设备;

5、电工套管7.21日委托,未及时做试验;

6、流转单编号与报告编号一致;

7、出入库记录无设备管理员签字;

8、操作不规范;

9、室内环境检测20171209914报告中依据中缺少方法标准;

10、建筑节能材料20171209968记录中导热系数状态调节时间不符合要求,氧指数可燃性无状态调节记录;

11、见证取样粒化高炉矿渣粉20180704897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与委托协议不一致。

(二十三)邯郸市中实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水泥恒荷压力试验机检定证书校准结果范围未包含常用量程;

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原始记录201800036报告结论描述不正确(节能);

3、水泥抗压检测设备检定证书检定范围未包含常用点位;JBC-YS建筑保温材料压缩性能试验机验收人未签字;

4、管材室无温湿度记录;

5、防水卷材为存放到留样室;

6、回弹法检测砼强度原始记录布局信息图信息不足,无试验编号,项目名称,具体位置信息及无检测人、审核人签字(报告编号201800600);

7、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报告201800842,(1)检测项目“游离甲醛”描述错误,应为“甲醛”(2)无技术要求(3)依据标准中无方法标准。

(二十四)邯郸市诚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现场实体回弹无部位绘制图;

2、水泥养护箱中的试块无唯一性标识;

3、混凝土配合比原始记录(201811807),无试配日期、试配强度、环境条件等信息;

4、锚固拉拔(201815282)检测无原始记录和设备使用记录;

5、土工击实原始记录(201814557)加水量、依据标准等信息未填写;

6、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快。

(二十五)河北安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节能状态调节室无自动温湿度控制措施;

2、门窗检测设备压力传感器校准未覆盖常用量程;

3、沥青延伸度试验仪设备档案中无购置申请单及目录;

4、水泥养护箱中的试块没有唯一性标识;

5、水泥胶砂搅拌机运转记录有涂改;

6、201802580涂料检测报告信息与委托单不符;

7、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未及时归档;

8、201801756未勾选检测项目;

9、2018071887门窗三性检测原始记录中附加渗透量平均值计算错误;

10、2018052329电工套管原始记录最小壁厚测量用游标卡尺精度为0.01,记录错记为0.1

11、维卡软化点设备校准证书(VR2-01)中升温速率校准错误;

12、部分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严重偏快,数量较多。

(二十六)邯郸市绿源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混凝土试验用钢板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

2、LY2018010782燃烧原始记录无曲线图、无照片;

3、LY201817489管材报告维卡软化点≥79,检测结果写成41.1

4、一体式钢筋扫描仪校准证书结果有误;

5、YQ110材料试验机设备档案中无验收记录;

6、试件流转未实行盲样流转;

7、LY201819874混凝土实心委托与记录报告不一致,试验方法用了两种;

8、桩基检测报告无骑缝章;

9、LY201835809保温板与基层粘结强度未按照GB50411进行检测;

10、LY201825630混凝土后锚固原始记录中没有绘制检测构件测点图;

11、LY201819251管材原始记录无检测员签字;

12、LY201801613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原始记录中无样品状态描述;

13、LY201812512水泥原始记录杠改未签字;

14、LY201809864电线原始记录电压试验浸水时间应为1小时,错误记录为2小时;

15、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快(报告编号LY201821758);

16、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速率偏慢(报告编号LY201800824);

17、个别混凝土试块抗压曲线起始点不是零点,曲线不完整。

(二十七)河北天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培训时间集中在同一月,过于集中;

2、通风柜应有外部防护;

3、外加剂留样不符合要求;

3、防水卷材检测人员不熟;

4、水泥原始记录未记录成型具体时间(小时,分钟)信息。

(二十八)成安县绿园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检测合同未上传,检测设备未上传;

2、水泥原始记录样品状态无描述,审核人未签字(报告编号LY201800452);

3、土工原始记录审核人未签字(报告编号LY201800538);

4、砂子报告缺少技术指标:颗粒级配区Ⅱ区、Ⅲ区2.5mm筛对应的累计筛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报告编号LY201800078);

5、石子报告LY201800553“所检···符合C30~C55C30以下的要求”结论不严谨;

6、钢筋检测无曲线(报告编号LY201800053);

7、CALY-HTCL-3合同未录入。

(二十九)邱县瑞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WE-300B万能试验机检定量程不满足试验要求(报告编号RT201800982);

2、水泥养护箱中试块没有唯一性标识;

3、水泥抗折试验机设备运转记录有涂改;

4、计量单位错误委托单代表批量480(报告编号RT201801513t);样品数量25KG

5、不合格台账信息不完善;

6、检测合同基本信息录入检测监督信息系统(无录入)。

二、处理意见

1、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对存在问题相对较重的邯郸市建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准联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金宇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成安县绿园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建科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新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馆陶县天恒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绿园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天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华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华天建材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诚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磁县德正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等13家检测机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对检查中发现河北安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混凝土试块抗压加载速率违反《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6.0.4条规定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下达了行政处罚建议书。由检测机构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三、下步工作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检测机构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检测机构违规检测现象的检查力度,规范检测市场行为。

2、各检测机构要规范配备人员。严格按资质项目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检测人员,注册工程师,严禁无证人员开展检测工作。严格按规范标准的要求配备检测仪器设备和控制检测环境,进一步提高检测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

3、各检测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检测人员整体素质,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专业性较强的检测人员严格要求,通过培训使检测机构所有人员都能在理论上、专业技术上有所提高,切实担负起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驾护航的责任。

4、各检测机构要对照此次检查各自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原因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市建设局将适时组织对各检测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检测机构将做进一步处理。

 

                                                                                        2018年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