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工程勘察设计、绿色建筑及抗震设防质量提升,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我局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现将2024年上半年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执法检查安排通知你们,请有关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备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邯郸市建设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在全市2024年1月1日以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中,由执法监督科随机从《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督平台》每个县(市、区)抽取2个项目,具体项目及检查时间附后。
三、检查内容
1.项目所涉勘察设计企业和审查机构资质资格条件、市场行为、工作质量。
2.项目所涉本地与外埠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勘察设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勘察设计人员证件(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注册执业印章)、本人签字及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3.项目所涉外埠施工图审查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机构审查资格证书原件、审查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注册执业印章)、社保证明原件、本人签字原件。
4.建设单位提供勘察设计合同、土地证、规划工程许可证及规划条件、施工许可证及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总平面,有审图合格章)、装配式建筑规划比例、图审机构出具装配式建筑图审合格证书、审查意见书等。
5.经审查的全套施工图,勘察设计报告、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合格书、设计变更文件。
6.涉及建筑机电抗震支吊架事项各相关单位,在规范执行、设计内容、质量管控、监督管理等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各县(市、区)住建局准备2021年1月份以来项目竣工验收台账;建设单位现场准备抗震支吊架深化设计图纸和型检报告等资料)。
7.抗震设防标准执行和质量监管情况,重点检查与抗震设防有关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防措施落实情况。
8.《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4号)实施后,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采用隔震减震技术执行情况(各县(市、区)住建局准备2021年9月份以来新建施工许可项目台账,随机抽查八大类建筑之一)。
9.建筑工程装配式比例落实情况。是否按装配式建筑规定要求进行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是否将装配式建筑纳入监理范围。
10.《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邯郸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工作管理的通知》落实情况。建筑工程是否按照绿色建筑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图审、施工和监理。
11.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2024年以来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和城市道路项目清单,现场抽查无障碍建设情况。
1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将项目检查材料分别汇总到各自项目现场,并于6月28日前上报一名联络员至检查组。
四、检查方式
检查组由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绿色建筑科、绿建中心、征收和抗震中心人员及建筑各专业技术专家组成。
检查一组
组 长:孟 浩
组 员:刘雪庆 武 峥 杨永超 王素梅
专 家:尹安祥 赵志刚 宋月巧 张连保 韩 杰 段万喜
联络员:刘雪庆(电话:13733308050)
检查区县:高开区、肥乡、广平、大名、魏县
检查二组
组 长:余世林
组 员:刘丙顺 杨佳楠 闫润平 刘岩峰 李爱岭
专 家:张延飞 杜新红 张 伟 陈维坤 赵宝东 郝红飞
联络员:杨佳楠(电话:15373100318)
检查区县:鸡泽、曲周、邱县、馆陶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资料和图纸的准备,各勘察、设计和审图机构有一名项目负责人在现场。
2.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告知相关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完成整改,一周内将整改情况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
3.市住建局负责检查工作统筹协调,做好与相关区县对接联络,组织好检查人员和专家,并做好车辆安排保障。
4.检查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各项要求,不得安排和参加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