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更新与综合体开发”的建议
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为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我局一是加快构建城市更新“1+N”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和规划引领,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有章可循。“1”是指2024年修编完善出台了《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于2024年9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是全省继省会石家庄市之后第一个为城市更新工作立法的地级市。“N”即相关配套政策,系统建立政府统筹引导、社会多元共治的法治化的城市存量空间综合长效治理路径。二是强化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引领。《邯郸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自2022年9月启动编制,目前已经基本编制完成。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完善,下步将尽快完成更新专项规划审查、批复和印发,发挥好专项规划的引领作用,建立完善规划实施体系,精细化指导项目施工,确保从前期规划到实施落地的一致性。
二、关于“出租与租售并举”的建议
我市作为全省健全“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试点,率先实行住房保障轮候库制度,在全省率先启动配售型保障房建设同时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2024年,我市为解决各类引进人才和广大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助力“十万学子进邯郸”,向省住建厅上报了计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1个、1000套。同时,我们先后进行了两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的摸底调查,积极研究制定了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于2024年12月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邯郸市主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以需定建”的原则,谋划今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筹集任务,按照“好房子”标准高质量打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更好地服务于各类人才和工薪收入群体,加快构建我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三、关于“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的建议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我局以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为抓手,积极培育省级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去年6月19日,省住建厅决定确定我市为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此,我局科学制定了《邯郸市智能建造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优选培育了2个在建项目为智能建造试点项目、12家建筑业企业为智能建造试点企业、125名智能建造方面专家。同时,组织带领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企业负责人赴保定交流学习智能建造技术和观摩智能建造项目,组织了全市建设领域“胡服骑射杯”BIM技术应用大赛和智能建造技术应用交流和现场观摩会,为我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开展提供了可借鉴经验,增强了试点信心,有力推动了我市建筑业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
为促进房屋销售,搭建线上“房源超市”,将好项目、好房子纳入“房源超市”集中展示。对项目所有符合销售条件的房源予以公示,让群众放心购房。设置新房选购、以旧换新、房票安置等板块,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选房、看房、购房服务。
四、关于“推广‘好房子’建设”的建议
为推动加快“好房子”建设工作,我局严格组织实施《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等工程勘察设计的国家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规范、标准的应用。同时,严格把关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单位严格落实各个项目的规划审批条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细致严谨进行设计,推进高品质、好房子建设。同时,为建设“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型住宅,我局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河北省《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依据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冀建质安函〔2024〕330号),引导房企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住宅。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