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难以及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责令相关处室紧紧围绕人大代表建议内容,切实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结合老旧小区深度治理攻坚行动,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和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安装,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一、加强管理,消除隐患,做好日常维护
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发挥作用。一是指导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集中充电场所建设消防安全工作,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增加必要消防设施,对于规模较小的停车棚(库)指导设置灭火器、消防卷盘、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对于大型车库(棚),指导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电气火灾隐患并及时报警消除。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消防、公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对私拉电线、电车进屋等存在安全隐患行为进行制止,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安装阻车系统。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在电梯轿厢加装阻车系统,阻止电动车上楼充电,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督促各县(市、区)要联合消防等部门,充分发动街道、社区、物业企业等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科学充电有关知识,同时,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挨家挨户走访、调研,引导居民自觉抵制“飞线充电”“上楼充电”。普及起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内采取悬挂标语、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单元门口、电梯轿厢、宣传栏张贴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常识;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按要求停放和充电。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检查
按照市消委会《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引导公民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进行查处。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