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工程监理费纳入政府监管账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监理服务收费最低标准的监管力度,把工程监理费纳入政府监管账户问题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目前工程监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工程监理费不列在《河北省定价目录》,不属于政府定价收费项目。且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实施简政放权,坚持“能取消的全部取消,严禁人为设置前置条件”原则,因此,将工程监理费纳入政府监管账户的措施有待商榷。
2024年4月2日,按照市督查室关于市委领导在调度信访案件化解情况会议上提出的指示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全市注册监理企业进行摸底、调研,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起草报送《关于对全市监理市场调研的情况报告》。《报告》中,我们将日常监管发现的“由于监理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我市工程监理企业市场竞争压力较大,且监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出现部分监理企业压级压价、低价低质现象”作为存在问题单独列出,并针对该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在招标、评标过程中,突出工程监理行业特点,重点突出对监理方案、人员能力、企业信誉和业绩等因素进行考察,不将监理费用作为主要评标依据,确保监理招投标活动规范、有效。
二、发挥监理行业协会作用,制定行业自律规定,约束监理单位市场行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等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发挥监理协会作用。目前,我市成立的邯郸市建筑业协会,其核准章程显示会员单位包含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我们将督促邯郸市建筑业协会充分发挥“政府帮手”“企业助手”“行业推手”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监理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制定实施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引导监理企业理性参与市场竞争。加强行业信息动态收集和监管,对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监理企业予以通报,并对发现、掌握的工程监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共同维护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环境。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对全市正在实施监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含外地企业在邯郸承接监理业务的项目)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整治监理企业综合管理、监理企业市场行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现场质量安全管控、监理资料管理等五方面内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于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失职失责、未及时发现处置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等情节严重的,综合采取公开曝光、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行政处罚、清退市场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强化监理履职,规范监理工作。三是引导市场良性发展。大力支持综合实力强、服务水平高、信用记录好的优质监理企业,对业务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差、监督不力、管理不严的监理企业,记录“黑名单”并清理出本地市场一批,完善优胜劣汰的监理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严格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体系、监理工程师个人信用体系,有效协助建设单位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工程监理企业、选择执业技能及职业道德良好的工程监理人员,激励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依法执业,确保工程监理市场有序竞争发展。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