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邯郸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开发和传承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邯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开发和传承利用工作,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于1994年1月被国务院授予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名县于2014年7月获批“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全市现有河北省历史文化街区8片,分别为串城街、中华大街(沁河桥至和平路)、新华路历史文化街区,大名县东大街、南大街、艾家口和青龙街历史文化街区,馆陶县陶山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全市现有名镇名村39个,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7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3个。现有中国传统村落56个;历史建筑333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和认定情况。近年来,我局组织全市对符合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公布条件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展了普查、确定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主管领导带领专家和相关处室人员通过现场普查、田野调研等多种方式,按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标准,遴选出了具有显著地域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较为丰厚的中华大街(沁河桥至和平路)、馆陶县陶山老街2条街区,于2023年开展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工作。2024年3月,省政府批复我市同意中华大街(沁河桥至和平路)、馆陶县陶山老街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目前,我市共划定8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数量位居全省首位。2023年3月19日,住建部公布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我市12个村名列其中。
(二)强化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开发和传承利用。在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是不可缺失的灵魂。扎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开发和传承利用工作,守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努力让邯郸这座古城绽放新的光彩。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和历史建筑是城乡记忆的物质留存,是人民群众乡愁的见证,是城乡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我市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微改造”,先后实施串城街历史文化街区内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造;新华路历史文化街区恢复了核心区内馒头窑、笼盔墙、旧街巷历史原貌。积极争取省级保护资金,完成工人剧院、毛主席专列停靠处、七贤祠、峰峰矿区老窑场等24处历史建筑原址修缮保护。馆陶县对陶山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内历史建筑进行了抢救式修缮,按照“修旧如旧”“修旧如故”原则,使原来濒临倒塌的历史文化遗存得以保护。全市历史建筑累计挂牌333处,完成率100%;测绘建档333处,完成率100%。
(三)加快立法,推进依法保护。2023年9月21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邯郸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并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为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提供法律保障迈出了坚实一步,使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迈上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走在了全省前列。《中国建设报》以“健全法规体系 夯实保护基础--看邯郸如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为题刊发我市典型工作经验,住建部官网予以转发。
(四)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促进古村落发展。进一步加强赵王城、邺城、赵王陵、广府古城、大名府故城等大遗址保护利用,娲皇宫、广府古城、黄粱梦吕仙祠等文物资源在发展壮大旅游事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作用进一步显现。以国保单位娲皇宫及石刻、永年城(广府古城)为核心的娲皇宫风景区、广府风景区先后被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三、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挖掘文物资源内涵价值。持续开展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优秀资源申报公布为保护单位,不断加强对各类文化资源的研究阐释工作,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挖掘其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分层次、分类别串联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使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融入村镇建设与振兴。
(二)依法规划建设。落实《邯郸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要求,加强宣传、严格落实,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迈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抓好规划编制和落实,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注重保护历史肌理、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坚决避免大拆大建,遵循保留传统村落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确保传统村落“留得住景,望得见山,看得见水”。
(三)加大保护宣传力度,提高新技术应用水平。通过电视、报刊和自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意识。积极与科研院校等第三方合作,提高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应用,形成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良性循环。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