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邯房提案字〔2023〕13号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321号提案的答复
王士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电梯及电车充电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为主城区居民小区加盖停车棚、配建智能充电桩列入全市10件民生实事之一,市房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类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每周通报、半月排名、定期督导”工作制度,大力推动充电桩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为362个小区加装充电桩,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推动充电桩建设
根据小区实际,结合居民需求,确定车棚和充电桩建设模式,并根据小区户数,合理确定充电设施数量,保证足够的比例,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
(一)新建、改建规模化、半封闭充电车棚。充分利用小区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库(棚)。
(二)建设简易充电车棚。对无公共空间建设规模化充电场所的小区,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建设带顶棚的简易充电车棚。
(三)安装充电桩。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不具备建设充电车库(棚)条件的小区,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充电点,安装充电桩或充电插座。
二、加强管理,消除隐患,做好日常维护
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发挥作用。一是指导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集中充电场所建设消防安全工作,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增加必要消防设施,对于规模较小的停车棚(库)指导设置灭火器、消防卷盘、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政协委员提案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对于大型车库(棚),指导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电气火灾隐患并及时报警消除。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消防、公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对私拉电线、电车进屋等存在安全隐患行为进行制止,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探索安装阻车系统。根据居民意愿,探索在电梯轿厢加装阻车系统,阻止电动车上楼充电,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检查
按照市消委会《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引导公民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进行查处。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督促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科学充电有关知识,普及初级起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内采取悬挂标语、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单元门口、电梯轿厢、宣传栏张贴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常识;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按要求停放和充电。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