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22
编辑:信息中心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房建议字〔2023〕26号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秦春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我局以召开专题座谈会、恳谈整改会等方式广开言路、广征民意,先后多次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主管部门和物业企业等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提升、寻求突破。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紧围绕群众满意度,创新完善行业监管体系,理顺条理、加强管理、深化治理,推动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更上一层。


  一、推行“六位一体”,强化协同治理


  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着力构建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牵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栋长(网格长)、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属地监管作用,强化协同配合,推动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规范承建验收和前期招投标,化解矛盾纠纷


  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及省、市关于新建住宅项目物业服务招标工作要求,持续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新建小区在交付前认真开展承接查验工作,出具承接查验备案证明,把好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质量关,签订责任明确的《承接查验协议》,维护业主及物业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委员会组建的指导力度,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完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019年12月19日,市政府重新修正颁布实施的《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4号),对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将此项工作按辖区划分,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具体牵头指导做好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今年市、区县两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街道(乡镇)的业务指导,提高业主物业管理知识水平,加快业主委员会组建步伐,不断完善、充实物业管理竞争市场的选聘主体。并针对已成立的一些业主委员会委员素质低,业务水平不高的情况,还要组织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培训学习,增强自身的业务素质,规范管理。


  今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推行“三四三”工作思路的通知》,推行“四类”模式,强化典型引领。即邯山区“红色物业”模式、丛台区丛东街道日常监管模式、复兴区棉三小区“红管家”管理模式和邯山区和平东小区共管共治模式。由业主决定本小区的管理模式,是社区管理、自治管理,还是通过招标择优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解决小区无人管问题。


  四、抓好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与职业教育部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定期组织对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


  (一)建立完善的服务标准和考核机制。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服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奖惩分明,激励服务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反馈。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如电话、微信、邮件、公告栏等,定期向业主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增强业主的信任和满意度。


  (三)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物业管理公司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智能门禁、视频监控、电子巡更、智能停车等,提高服务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减少人力成本和错误率,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和品质。


  (四)注重服务细节和人性化。物业管理公司应注重服务细节,如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和整齐,及时更换破损的设施,为老人和儿童提供特殊的关怀和帮助,为节日和特殊场合提供相应的装饰和活动,增加业主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