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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B
邯房建议字〔2023〕21号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42号建议的答复
张凯绚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你们的建议后,市房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责令相关处室紧紧围绕人大代表建议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印发了《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推行“三四三”工作思路的通知》《邯郸市2023年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聚焦重点,提升水平。以降低投诉率、提高满意率、增加覆盖率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的作用,建立物业企业、社区、街道、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四级投诉电话公示制度,畅通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接听、耐心解答、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建议。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落实服务费收支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二)开展行动,促进成效。3月份,已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物业行业监管恳谈会,认真倾听意见建议,对提出的具体问题现场梳理、现场交办、限期整改。下一步,组织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观摩推进会,在全市范围内挑选管理成效突出的小区现场观摩、现场调度,推进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深化治理,整改提升。深入开展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织开展区县互查,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评先评优,不断健全治理体系、完善治理手段。
二、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修订《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目前,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执行的是《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邯政﹝2014﹞73号) :“住宅小区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一级0.4元/月.平方米、二级0.6元/月.平方米、三级0.9元/月.平方米、四级1.2元/月.平方米、五级1.6元/月.平方米,不包括电梯费0.3元/月.平方米)。今年,我局将会同市物价部门对《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重新制定符合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的政府指导价格。并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冀价经费﹝2015﹞33号)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格;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三、加快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等级管理系统,强化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2017年,国务院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制度后,放开了市场准入管制,我局作为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也转变了监管手段,出台了《邯郸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综合管理办法》,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以信用体系平台为基础,以信用法律制度为保障,以信用信息公示共享为依托,以企业红黑名单制度为重点,以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抓手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新机制。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将予以信用减分,直至拉黑从物业管理市场中清理出去。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936家企业录入市级物业信用监管平台,企业基本信息已建立。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并利用研发的手机“物管办”APP对群众因反映服务质量问题及时深入小区现场调查处理,依据记分标准对企业进行了信用加减分。对检查核实的企业进行了不良信息减分,并责成限期完成了整改。
通过信用监管,对不良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档。增强了企业对物业服务的正确认识,充分认识到业主是第一位的、服务是第一位的经营理念。今年根据《深入开展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邯房字〔2023〕8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
四、推广“红色物业”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强化党建引领,积极推行邯山区“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物业工作的管理和领导作用,要求各县(市、区)构建街道(乡镇)三级红色物业组织体系,即街道(乡镇)成立红色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成立红色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小区成立红色物业服务站和红色物业联盟。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小区红色物业管理实现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同时,充分发挥业委会作用,全市涉及的街道(乡、镇)、468个城市社区全部成立物委会,增设物管员480名。街道社区物委会机构成员、物委会物管员工作制度职责、物委会工作流程等相关职责制度全部悬挂张贴上墙。街道、社区物委会通过定期按季、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发挥物委会成员单位作用,突出为民服务重点内容,通过共驻共建,共同协商,为物业企业和业主提供协商沟通场所渠道,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充足的服务资源,社区物管员负责处置各类物业矛盾和纠纷,有问题拿到桌面上说,集体共商解决,有效增强了物业服务的水平,也加深了业主与物业企业的了解,拉近了双方之间的距离。逐步形成了“发现—协调—处置—监督—反馈”问题的“闭环”协调机制。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