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邯房建议字〔2023〕19号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335号建议的答复
王铁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龄残障青年申请公租房政策适当倾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全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残疾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为体现对残疾人群体的优先救助,按照我市廉租住房评分排序分配原则,我局根据《邯郸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计分标准》,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给予基础评分后,根据残疾程度,分别给予1至5分的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实施保障。重度肢体残疾人可优先选择配租低层楼房。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3782户残疾人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残疾人家庭1400户。
按照我市公租房申请政策,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符合住房、收入等准入条件的均可按程序申请。为方便群众申请,自2022年以来,我局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核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申请人只需通过“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即可足不出户进行线上申报。对不具备线上申报条件的群体,各乡(镇)、办事处在行政服务大厅安排工作人员按照“一证办理”的要求通过公租房信息系统政务端录入信息完成申报。同时,在保证公平公正、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最大化原则梳理精简申请材料,对非必要的一律取消。凡无法律法规依据、能通过个人证件证明、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和能通过网络信息核验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最终实现“一证办理”高效服务。
关于公租房租金减免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支持。由于公租房租金全部直缴财政,且租金标准是由发改部门牵头经法定程序制定,我局没有权限减免租金或改变标准。但我局将认真研究此项问题,并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残疾人群体的住房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大力加快在建工程建设,加强房源分配和管理,根据实际调整优化保障政策,切实把住房保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住房困难人群。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