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2-12
编辑:信息中心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房建议字〔2022〕第26号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陈俊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层小区停车难及车位权属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加快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依法增加停车位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开辟小区地上停车位工作的重要环节。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对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场地的开辟成停车场位依法做出决定,并通过协商确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今年我局将对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依法依规加快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步伐。充分征求业主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是否开辟公共道路或公共场地、部分绿地改造后用于车辆停放。同时,可将较宽的道路一侧划出停车带等方式,增加车位从而增加地面停车位数量,最大限度的解决院内车位的划分问题。

二、贯彻落实《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解决新建小区停车难问题。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74号令)对小区车辆停放问题进行规范和明确:“建设单位出售物业管理区域内车库、车位的,应当在出售前依法办理车库、车位预售许可或者物权登记。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人员。建设单位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在满足本区域业主需要后,建设单位可以将车库、车位出租给本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市城管局正在起草修订《邯郸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其中对开发建设单位对地下车库、车位只售不租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约谈其法定代表人,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出台后对缓解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也会有促进。

三、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完善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车辆的出入、停放和疏导等管理制度。

    继续指导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导物业企业加强对小区出入车辆的停放管理,对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要依照《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止业主的违停行为,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消防主管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四、公安、城管、人防部门继续加大施划公有停车泊位力度

为缓解人民群众停车难问题,政府将主城区公有停车泊位免费停车纳入了2021年10件民生实事。按照“免费服务、停车有序、违反处罚”的原则,在主城区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停车需求。一是针对主城区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特别是车位较少的老旧社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部位,结合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等因素,全面进行摸排;二是按照“停放时间提示牌位置明显、泊位标线清晰、停车箭头一致、配有固定编号”的标准进行施划;三是放宽小区周边夜间停车管理,晚19:00至次日早7:30,除严重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不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四是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评估审核,不宜设置停车泊位的予以取缔。

目前,公安、城管部门严格落实市民生实事工程,完成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以上25000个免费泊位设置。人防部门目前已利用公共人防工程开设了三个地下停车场,32000平方米、799个停车位。可供居民和办事人员临时停放车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党政机关周边停车压力

五、落实停车场专项规划,加强城区停车场建设

我市目前已分别编制了《邯郸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邯郸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以及《邯郸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规划中对中心城区内的停车场有详细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求,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对于新建的小区、医院、学校、商业区等建设项目,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时已严格按照《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和《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要求进行配建,保证满足停车泊位要求。

“停车难”“车位难”问题不是简单的停车位供给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整体运营服务水平。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提高公交线网的覆盖率,加大公交专用车道施划力度,使常规公共交通成为方便快捷的出行工具和市民首选的出行方式。同时加强对市民生态交通、节约交通的引导,积极倡导半小时或两公里“绿色出行”,促使人们尽量不开车或尽量少开车。

                               2021年6月13日



签发领导:乔晓宾

联系人及电话:姚帅花  327109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