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已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每年需要申报家庭情况吗?
发布日期:2011-05-26
编辑:保障性住房管理处

答:已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需按照要求申报,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住房保障资格,不再继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变动情况,填写《邯郸市住房保障复核表》。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定期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对配租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变动状况进行复核和公示,并根据复核结果调整配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