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邯郸市2015年1至5月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 邯保安居办〔2015〕6号
发布日期:2015-06-09
编辑:

邯保安居办〔2015〕6号

 

 

 

邯郸市2015年1至5月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4月份,省安居办《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中,我市新开工项目落实、项目开工、项目基本建成等项指标处于落后位次。为此,市政府主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研究措施,把进度赶上来”。我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深入研究分析原因,并研究制定了下一步强力推进的措施。经过一个月以来的努力,我市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现将1至5月份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1.项目落实情况。2015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5950套(户)。截至2015年5月31日,全市2015年计划开工项目实际落实16117套(户),占开工任务指标的101%。

截至5月31日项目落实情况表(套、户)

单位

 

 

内容

主城区保障房

城市棚户区

 

馆陶

工矿棚户区

魏县

磁县

肥乡

鸡泽

邱县

涉县

成安

大名

合计

市分解任务目标

3741

9000

100

1312

100

200

42

72

40

443

700

200

15950

实际落实项目套数

4867

9089

102

1312

100

200

42

72

40

293

0

0

16117

占责任目标百分比

130

101

102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6

0

0

101

注:武安市、峰峰矿区、永年县、临漳县、广平县、曲周县2015年没有新开工保障房任务。

2.开工情况。2015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5950套(户)。截至2015年5月31日,全市开工7631套(户),占任务指标的48%。

截至5月31日项目开工情况表(套、户)

单位

 

 

内容

肥乡

鸡泽

魏县

邱县

涉县

城市棚户区

主城区保障房

磁县

成安

大名

馆陶

工矿棚户区

合计

市分解任务目标

42

72

100

40

443

9000

3741

200

700

200

100

1312

15950

实际开工项目套数

42

72

100

40

293

5286

1518

33

0

0

0

0

7384

占责任目标百分比

100

100

100

100

66

59

41

17

0

0

0

0

46

注:武安市、峰峰矿区、永年县、临漳县、广平县、曲周县2015年没有新开工保障房任务。

3.基本建成情况。2015年我市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26000套。截至2015年5月31日,全市实际基本建成9724套,占任务指标的37%。

截至531日项目基本建成情况表(套、户)

               单位

 

内容

鸡泽

广平

主城区保障房

涉县

城市棚户区

大名

煤矿     (工矿)  棚户区

永年

峰峰

成安

肥乡

馆陶

邱县

魏县

曲周

临漳

合计

市分解任务目标

96

286

6791

219

9000

240

7000

602

132

100

144

100

40

170

72

1008

26000

实际基本建成项目套数

96

286

5049

131

3658

72

432

0

0

0

0

0

0

0

0

0

9724

占责任目标百分比

100

100

74

60

41

30

6

0

0

0

0

0

0

0

0

0

37

注:武安市、磁县2015年没有基本建成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成安县、大名县目标任务尚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涉县有部分目标任务还未落实到具体项目二是部分县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磁县、成安县、大名县、馆陶县开工率低于20%;三是2012年及以前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分配进度滞后,与住建部要求的2015年前分配入住90%的目标差距较大。我市2012年底前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项目中,主城区、肥乡县、磁县、武安市、魏县、曲周县分配入住率低于50%。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抓紧项目落实。建设任务尚未落实到具体地块和项目的县,要尽快确定项目,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做好土地供应、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确保按照责任书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工建设。

(二)加快工程进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已与市政府签订了《2015年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要按照责任书对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要求对列入年度开工、基本建成和分配入住任务的每一个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未能达到进度要求的,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任务完成。6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50%以上,基本建成率达到30%以上;8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基本建成率达到60%以上;10月底前项目100%开工且手续齐全,11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12年开工的建设项目今年要全部竣工,2013年开工的建设项目,多层的要交付使用,高层的达到主体完工。

(三)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对2014年国家审计署审计和省、市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职责分工逐一进行认真整改,严格按政策要求开展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强化监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长效良性运转。

(四)加快项目建设和分配进度。各县(市、区)要加快项目手续办理,确保资金土地供应,加快项目建设。特别是对2012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项目,要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千方百计抓竣工、促分配,确保年底前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分配入住率达到90%的目标。

(五)优化保障房筹集方式。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保障房筹集方式,将以新建为主转向新建、改建、购买等多方式并举。

(六)准备编制“十三五”规划。各县(市、区)要提前摸底调查,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统筹考虑住房保障需求和棚户区情况,科学确定“十三五”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要做到科学谋划、及早安排,为制定好“十三五”规划做好充分准备。

(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十公开”的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置住房保障专栏,及时公开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如建设计划、住房保障家庭准入退出信息、政策文件、保障标准、配租配售房源等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