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邯郸市四区退役军人和“三属”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简化准入条件和租金减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3
编辑:信息中心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邯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邯郸市四区退役军人和“三属”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简化准入条件和租金减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住房保障工作,让退役军人和“三属”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依据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2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冀退役军人厅发〔2022〕11号)的通知,结合邯郸实际,简化退役军人和“三属”申请保租房准入条件和租金减免标准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申请条件

  退役军人和“三属”在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四区)申请保租房的,适用如下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在四区内无自有房产;

  (三)申请人与四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自申请之日前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申请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经审核符合保租房条件的,优先配租。

  二、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提交退役军人或“三属”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及其他资料。具体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退役军人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页;民营企业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若无劳动聘用合同,需提供单位证明;自申请之日往前提供3个月以上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其他资料。

  三、租金减免规定

  符合保租房条件的退役军人和“三属”,租住保租房可给予免除20%租金的优惠(每个家庭仅限1套保租房)。

  上述政策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