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24
编辑:信息中心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邯郸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邯郸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保留、废止(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留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2件。
二、废止(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对于废止(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科室和单位要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附件: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