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市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2
编辑:信息中心
为解决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问题,促进老旧小区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邯郸市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实施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12日-8月11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电子邮箱:wxzx2020@126.com
附件:《邯郸市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4年7月12日
邯郸市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实施意(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