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邯郸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采纳修改建议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4-30
编辑:物业管理处

关于《邯郸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采纳修改建议结果的公示

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邯郸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目前已结束,我局对各方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了汇总,并进行修改完善。现将采纳修改建议结果公示如下:

1.将市财政局职能修改为“市财政局负责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删除“并会同各县(市、区)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社区服务类用房改造和群众宣传教育、施工对接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修改为“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社区办公、社区服务用房的改造,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3.“市园林局负责推动指导各区开展老旧小区增绿补绿等工作”修改为“市园林局负责推动指导市内三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开展老旧小区增绿补绿等工作”。  

4.将“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老旧小区美丽街区改造规划以及房屋改造规划,推动各县(市、区)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修改为“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老旧小区美丽街区改造规划以及房屋改造规划”

5.将“市通信办负责指导协调楼内基础电信企业的管线整理规范工作”修改为“市通信办负责督办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对老旧小区的通信管线规范整理工作”。

6.将“消防支队配合各县(市、区)组织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及综合判定,指导推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修改为“消防支队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及综合判定,指导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并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7.将“邯郸供电公司负责老旧线路和配电箱使用状况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负责楼道公用照明设施的表计安装以及管辖范围内表计前供电线路的整理规范”修改为“邯郸供电公司负责产权范围内老旧线路和配电箱使用状况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负责楼道公用照明设施的表计安装以及管辖范围内表计前供电线路的整理规范”。

8.将关于涉及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表述修改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关于涉及资金方面的内容,对未缴纳维修资金老旧小区的改造,进一步明确出资方的出资比例。

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