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11月1日至1月7日,对我市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取网上核查、企业资料查阅等方式,并以5%的比例随机抽查了57家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
二、核查结果
通过查阅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办公场所等相关资料,57家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中34家企业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其余23家企业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中级职称人员和技工人员配备不足,人员社保缴纳不完善,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核查材料以及主动放弃资质。
23家不合格企业中15家企业由于未接通电话或电话失效等原因未能及时获取通知消息(详见附件二),请未获取通知消息的企业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并提供核查资料。
三、有关整改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中整改阶段有关要求,对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限期30天整改,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资质标准要求的,撤回其该项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资质证书。
各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定期依照资质标准对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此次核查不合格企业要积极做好整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25年2月6日前将整改材料报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审查。
联系电话:3023584
2024年度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xls
2024年度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未收到通知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