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邯郸市“十大优秀建筑”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8
编辑:信息中心


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推介我市城市形象,彰显城建品牌,提升全市优秀建筑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按照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邯郸市“十大优秀建筑”评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邯郸市行政区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具有一定标志性、象征性,能够代表所在区域时代形象的建筑物。具体条件如下:

  (一)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具有较高社会价值,能展现城市建筑成就,具有较强的标志性。

  (二)对城市形象和城市品牌的塑造起着重要作用,能展现所在区域时代特点,具有较高知名度、认知度、美誉度。

  (三)在建筑设计、文化内涵、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对所在区域现代建筑具有突出代表性。

  (四)建筑功能定位符合所在区域社会发展实际和需要,与自然环境及周边其他建筑协调。

  (五)能够较好体现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理念,因地制宜利用建筑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六)建筑具有相应规模体量,单体建筑在1万平方米以上,综合建筑在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质量合格以上。

  (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土地、规划、施工等基本建设要求,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八)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构筑物及特殊意义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参选建筑由当地住建部门、业主单位等推荐申报。

  (二)申报资料

  1.邯郸市“十大优秀建筑”评选申报表。

  2.建筑的整体风貌及代表性的高清照片(3张左右)。

  (三)具体要求

  1.申报主体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2.申报工作应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完成。

  3.推荐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标题需注明申报建筑物名称)。

  三、评审方式

  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分相结合方式,总分100分,公众投票权重50分,专家评分权重50分。

  四、活动开展计划

(一)征集阶段(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7日)

  充分利用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邯郸市“十大优秀建筑”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申报氛围,引导建筑物业主积极参与。

  (二)初审阶段(2024年12月28日-2024年12月31日)

  收集整理各单位及业主申报材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建筑物入围候选名单。

  (三)评比阶段(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12日)

  1.通过市住建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开展公众投票,按照得票排名计分。

  2.组织省市行业专家对候选建筑开展评审、打分。

  (四)公示阶段(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

  综合公众投票得分和专家评分得出排序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对评选出的邯郸市“十大优秀建筑”,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有关要求

  市住建局负责邯郸市“十大优秀建筑”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通过综合评审确定入选名单,并在市住建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各县(区)住建部门负责按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本区域建筑业主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并推荐不少于3栋(项)建筑参与评选。

  申报单位或业主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撤销申报参评资格。


邯郸市“十大优秀建筑”评选汇总表.doc

邯郸市“十大优秀建筑”评选申报表.doc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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