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支持微信查询商品房预售资金 交存账户查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2
编辑:信息中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购房人在缴纳商品房购房款时应当核对所购商品房已公示的监管账户,将购房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我市主城区(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掌上房管”或预售商品房购房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实名注册小程序后,通过进入“我的-->交存查询”,查询本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款交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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