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2023年邯郸市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促进全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1.对注册地在我市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核查,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进行核查。
2. 2023年度“涉访、涉诉”企业及长期无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为重点核查对象。
二、核查内容
1.主要核查企业净资产、资质人员专业及数量、资质人员社保、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从业简历、厂房设备等情况,现场管理人员按企业实有数量检查。
2.随机抽取受检企业一项总承包资质和一项专业承包资质;如受检企业只有总承包资质或专业分包资质的,随机抽取一项资质进行核查;受检企业只有一项资质的,则该项资质受检。
三、核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核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核查。
(一)企业自查(10月15日-11月5日)
企业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自查。
(二)市级核查(11月6日-11月30日)
受检建筑企业接到通知后按核查要求提供受检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对其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三)市级公示(12月1日-12月10日)
对核查及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四)整改阶段(12月11日-2024年1月25日)
受检建筑企业根据公示意见进行整改,企业报送材料存疑的,相关企业做好材料原件或证明材料的提供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各建筑企业应保证企业净资产、资质人员专业及数量、资质人员社保等方面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主动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2.受检企业接到通知后应按照《核查资料填报说明》组织资质核查资料,并按照通知时间提交资质核查材料。
3.受检企业对提交的资质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书、社保等资质材料,一经发现后按照不合格处理并取消整改资格。
4.市政资质及城市道路照明向我局城建处提交。
5.受检企业名单将适时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各企业多关注邯郸市建设局官网、建筑企业微信工作群等。
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邯郸市建设局2455室
市场处联系电话:0310-3022133、3122914
联系人:严社彬
城建处联系电话:0310-3023584
联系人:贾兴
邯郸市建设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