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邯郸市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1
编辑:消防验收处

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肥乡区审批局:

根据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收管理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2〕396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消防设计质量,落实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责任,拟对各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指南》等法律规章和文件规定。

二、检查范围

各地主管部门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办理完结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

三、检查数量

按照各地主管部门审批总数5%的比例抽查,不足1个的,按1个抽取。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月28日。

五、检查方式

从各地主管部门上报的台账,结合“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务服务系统”,进行随机抽取。

我局将组织相关处室部门人员及专业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对被抽中确定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主要采取线上查看资料方式,及时出具结论清晰、明确的技术抽查意见。抽查结果将适时进行反馈和通报,并跟踪督导问题整改情况。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检查工作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计审查业务办理进行回头看。

(二)自查整改。检查结果将函告各地,各地主管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分析原因,依法依规限时整改处理到位,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局。

(三)及时反馈。请各地主管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上报办结台账。审批数据为零的单位要写明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局消防验收处。

 

联系人及电话: 王小丽    13131028812    0310-3020881

                  王安民    1890320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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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建设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