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肥乡区审批局、成安县审批局、曲周县审批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质量,落实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守住消防安全底线,根据市局《关于对2023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年度工作计划,我局于8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涵盖9个县区,随机抽取了我市2023年上半年消防设计审查工程9个、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7个、备案和抽查的建设工程8个。市局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资料检查、专家辅助、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受检项目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及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各区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审批系统使用情况,建设、设计、图审单位等各方落实主体法定责任情况。施工单位及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履行相关消防责任与义务。查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备案抽查程序是否规范合理。
经检查,抽检的项目均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务服务系统进行了线上审批,未发现“隐形审批”、“体外循环”、“超时审批”等现象。审验主管部门业务办理基本规范,消防设计文件整体情况良好,规划许可等批准文件符合要求;消防设计文件内容总体齐全、完整,基本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验收备案能力大幅提升,较好的履行了工作职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管部门工作方面。部分县区工作人员对消防设计审验法律法规、工作程序、规范标准等理解不透彻,未严格按照部51号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等开展审查验收工作,存在对特殊建设工程范围判定不准确、对消防审验申请资料把关不严、工作用表填写和消防审验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如肥乡审批局在办理的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中,仅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务服务系统中上传了施工图的CAD版,且缺乏建筑专业。也未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上传了加盖设计和图审单位电子章的PDF版施工图纸。同时在民生城市主人小区项目现场验收中存在31个问题,主管部门需要进行反思。本次检查发现消防设计审查程序性方面问题8个,消防验收备案程序方面问题16个。详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部分建设单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申请表填写不规范,申报资料、材料提供不齐全。未认真履行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依法应负的首要责任,组织竣工验收时消防查验不细、不全,竣工报告编制不规范。
(三)设计、图审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部分设计单位对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不熟悉,责任心不强,各专业间未协同配合,各自为战,标准不高,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部分图审单位责任意识淡薄,未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查,审图质量仍需提高。此次检查,共发现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性问题15项,详见附件。
(四)施工、监理、消防检测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部分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施工。部分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对施工不到位的项目未起到应有的把关作用。监理单位对工程消防监理责任重视程度不够,技术人员在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领域能力薄弱。技术服务机构查验人员管理不规范,检测漏项、缺项内容较多。本次共发现消防验收备案技术性问题61项,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就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做好自身存在问题整改的同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报我局。我局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于整改打折扣的项目严肃处理。
(二)不断提升消防质量。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尽快熟悉掌握新发布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审查验收,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行为。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领域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以罚促改,进一步打击消防设计审验工作中存在的未审先建、未验先用、不及时申请备案抽查、不按图施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
(四)提升专业建设工程审查验收能力。目前对于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外的电力、化工、水利、能源等其他29类专业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各审验主管部门存在缺乏专业人员、专业能力和专业经验的问题。各单位应当及时把握建设工程消防领域发展和改革的方向,做好专业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验收人员的储备工作,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机制,提升专业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能力。
附件:2023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问题登记表
邯郸市建设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