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购房消费券核销流程
发布日期:2023-06-27
编辑:房产交易市场监管处
第二轮购房消费券核销流程
一、流程:
(一)购房人备齐以下资料(①购房消费券核销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④定金、首付款/全款交款凭证;⑤已激活的购房消费券截图复印件;⑥购房者本人接收消费券核销金额的银行卡复印件,前往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企对资料进行核对,核对通过的,房企在《购房消费券核销申请表》(2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意见处盖章,并将各项资料原件按照顺序进行扫描(彩色),每个客户做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命名为“XX区+购房人姓名+项目”,房企全部核对完成后,7月10日前将《购房消费券核销申请表》原件(2份)、PDF文件及纸质版资料(2份)报送至所在辖区住建局。
(二)区住建局审核、市房管局复核。
(三)购房人核销购房券:8月1日——8月10日,购房人带各项资料原件(购房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定金、首付款/全款交款凭证),到所购商品房所在辖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对各项资料原件进行核验;购房人登录百度“幸福欢乐购”平台,出示购房消费券二维码,当场收发验证码,区住建局扫码操作核销。
二、注意事项:
《购房消费券核销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正面表格内容通过电脑录入后打印,不得手写。背面“本人签名”处需购房人本人手写签名,年月日需手写。
请购房人认真填写《购房消费券核销申请表》,如因《购房消费券核销申请表》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造成购房消费券不能核销的,后果自负。
三、市内五区住建局联系电话:
丛台区住建局:3111406
复兴区住建局:4088006
邯山区住建局:8031918
经开区住建局:8060080
冀南新区住建局:629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