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防汛工作的安排意见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今年防汛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㈠各单位建立防汛领导机构,落实防汛责任制。防汛工作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的防汛责任制,各单位、部门防汛责任人要对防汛工作亲自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㈡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从发文起,各单位要确定防汛值班电话,要求24小时不离人,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杜绝出现值班同志脱岗、漏岗或工作不到位现象。
局机关值班人员同时承担汛期防汛值班任务,防汛值班电话为3271252。
㈢建立防汛队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都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防汛队伍,其中住宅公司不少于50人,交易登记中心不少于30人,局机关不少于30人,并明确一名带队领导。同时要落实防汛队伍装备配备,做好培训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㈣做好防汛物资和车辆准备。局机关防汛物资标准为编织袋500个、铁锨50个、铁镐10把、钢筋0.5吨,由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其它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备足防汛所需物资。防汛物资要单独存放,专人看管,保证随时调用。
各单位要备好防汛车辆,局防汛车辆为冀D85985面包车。
二、结合自身职责开展汛前工作
㈠各房管处、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各自管理的直(托)管公房、保障性住房开展一次全面的汛前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结构等是否稳定,房面是否渗漏,阳台、外墙抹灰是否有脱落,庭院雨污水是否畅通,树木、围墙是否稳固、公共设施设备是否安全等项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如有必要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处理。
㈡各房管处要与辖区学校或机关取得联系,落实1-2处应急安置用房,制定撤离方案,如遇险情后就近妥善安置群众。
㈢市房屋安全鉴定处开展汛期房屋安全专项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及汛期房屋安全使用知识,公布工作地址及值班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办理业务。二是在接到房屋鉴定申请后立即行动,按照鉴定程序迅速做出鉴定结论,防止事故发生。三是重点对学校建筑、公共娱乐、公益、公用事业和商业等建筑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四是结合各房管处做好辖区危旧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㈣各房地产开发单位、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做好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各单位根据汛期特点和天气预报情况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工地现场做好防汛、排洪工程,临电设施要规范,物资堆放要有防潮措施。
三、局防汛领导机构及分工
为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殷长春任组长,张建英、马会明、苗玉珍、王和平、袁超、韦兴平、程红军、韩保生同志任副组长;李广平、李雪、高海旗、田志明为领导小组成员。各位副组长按照分工,作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局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职能组。办公室设在局物业管理处,程红军同志兼任主任,李广平、李雪、田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处室人员组成。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汛期气象通报、值班安排监督管理、信息反馈及职能协调工作。三个职能组,第一组是抢险救护组,由田志明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后勤中心、武保处组成,主要负责抢险队伍的组织协调,防汛物资的准备和发放,重点部位抢险指挥,遇险群众的抢险安置;第二组是公房保安组,由李广平任组长,工作人员由物业处人员组成,负责各房管处对直管公房庭院排水,危(漏雨)房管理,脱险安置用房的协调等工作;第三组是施工安全组,由李雪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工程处人员组成,负责抢险方案制定,抢险工作指挥,抢险物资供应等方面的监督协调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将防汛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加强调度。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和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抢险队员名单、值班表、值班电话、防汛物资和车辆、危房排查及各房管处联系的应急安置用房的学校或机关等情况一并报局防汛办公室(614房间)。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5月18日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