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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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检查的通知》,局房产交易市场监管处牵头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制定了我市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从5月20日开始到7月31日,开展执法检查,目前已全满结束。
这次专项检查由局房产交易市场监管处牵头,房产稽查执法大队、房产交易登记中心配合,组成两个检查组,对我市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在售、在建的商品房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是是否存在擅自预(销)售行为、捂盘惜售行为、销售现场违规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交换意见、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专项检查共计检查了174个项目,下达了3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下发了143份《不准提前预售通知书》,要求企业做出《承诺保证书》86份。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能遵守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经营,但是也存在以下问题:未按规定在售楼场所明示相关证件、个别项目的宣传资料预售许可证标示不合规、明码标价制度仍有不规范、个别企业存在提前预售。针对以上问题,根据住建部关于商品房预销售的规定及我市房地产交易条例的规定,本着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对未按规定在售楼场所明示相关证件和广告发布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存在违规销售问题的开发企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
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进一步震慑商品房销售违规行为,规范我市房产交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