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管理新思路
发布日期:20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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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上午九时,局领导程红军在九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由局物业处、计划处、两房中心、各房管处负责人参加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专题会,大家对管理的模式、区域划分、费用收缴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初步意见:
会议认为:保障性住房由产权人委托六个房管处进行管理,各处按2009年局划定的管理区域开展工作,管理面积我局可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进行调剂。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由六个房管处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内部竞标方式进行物业服务,由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所在的房管处负责收取房屋租金。分散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招投标产生,各处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竞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择,房屋租金则由辖区房管处负责收取。会议还对保障性住房收费人员的各项费用支出及工作量进行了分析测算。
最后,局领导程红军对局物业处、计划处、两房中心、各房管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会议充分调动了相关单位、部门的积极性,大家对做好对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将进一步展开深入研究,为管好保障性住房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