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报送房产行政执法情况报表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头生态工业城规划建设局:
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房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健全房产执法层级监督,规范房产执法行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健全全省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冀建法【2006】022号)及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工作的通知》(冀建法【2010】29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20日,将年初至本季度的房产管理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日常稽查、巡查)情况、建设行政处罚情况和典型违法案件定期曝光情况,进行累计汇总后报市房管局法规处;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分别将半年或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报市房管局法规处。
二、《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建设行政处罚情况报告表》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定期曝光备案表》由省建设厅制定,全省统一使用。各县房管部门在按规定上报加盖公章的文字报表的同时,还应通过网络上报电子文档,表格可以在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下载。
市房管局网站:https://zjj.hd.gov.cn
三、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并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机构和人员报市房管局法规处。联系电话:3271169,传真:3271008。
四、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确保按时上报以上报表,每季度由我局汇总后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各部门不按时上报的,除进行全市通报外,还将对该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有案不查、查而不处、不曝光、不备案,以及其他违法行政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 《河北省建设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 |
| 《河北省建设行政处罚情况报告表》 |
|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定期曝光备案表》 |
或到表格下载页面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