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政府批准的《邯郸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方案》的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10年4月7日上午9:00时在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3楼会议室举办了新欣佳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摇号仪式,参加此次摇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共计715户,按照房源数量1:1的比例进行了公开摇号、排序,确定入围购房家庭31户,并通过摇号确定了684户候补家庭的购房顺序号。
摇号仪式现场邀请了纪委监察局、大川公证处和申购家庭代表对摇号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邯郸市大川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对此次摇号、排序的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认定入选的购房家庭名单真实有效。下面就选、购房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做如下告知:
一、选购房时间安排
2010年4月12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邯郸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按照购房人所在批次在规定的时间到邯郸市滏东北大街279号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3楼1302房间依照排名顺序选房。如购房人本人不能到场选房可由其配偶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邯郸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代其选房。房屋选定后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已选房号通知单,并按照已选房号通知单规定交纳相应款项,交款后,凭交款凭证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购房时间安排如下:
4月12日上午: 8:00—12:00为购房人批次1— 31号
候补购房人批次,根据剩余房源情况,按候补购房顺序号选房电话通知。
二、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经摇号确定的购房人及候补购房人的资格只限本次公开销售活动中有效。
2、购房人本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排名顺序选购住房。因购房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错过本批次排名的,其购房排名自动失效,在本批次其他人员选定住房后,按到达现场的先后顺序重新排名进行选房。
3、因购房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所在批次购房的,其购房顺序号自动失效,并应在本小区候补购房人选房前,由本人持《邯郸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和身份证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住房管理科备案,由我中心在候补购房人选房前另行安排购房时间。
4、经摇号确定的购房人或候补购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权:
A、未领取《通知单》的;
B、既不按时参加选房又不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
C、拒不选购住房的;
5、经摇号确定的购房人或候补购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权,并取消下一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
A、私下交易购房权的;
B、购房人在选定房屋后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购房款的;
6、因自动放弃购房权而产生的剩余住房,由候补购房人按排名顺序递补购买。
7、如购房人和候补人购房后仍剩余住房,按剩余住房的数量重新摇号确定购房人。
附:1、邯郸市新欣佳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摇号结果
2、邯郸市新欣佳苑经济适用住房候补购房资格摇号结果
咨询电话:3271082
邯郸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201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