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金泽苑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摇号结果公告
根据邯郸市政府批准的《邯郸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方案》的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10年2月2日上午9:30时在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4楼会议室举办了金泽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摇号仪式,参加此次摇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共计867户,按照房源数量1:1的比例进行了公开摇号、排序,确定入围购房家庭220户,并通过摇号确定了647户候补家庭的购房顺序号。
摇号仪式现场邀请了邯郸市纪委监察局、大川公证处和申购家庭代表对摇号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邯郸市大川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对此次摇号、排序的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认定入选的购房家庭名单真实有效。下面就选、购房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做如下告知:
一、领取经济适用房选购、候补选购通知单及选购房时间安排
1、领取通知单。中签购房家庭或候补购房家庭,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邯郸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于2月3日—4日到邯郸市人民路酿造厂西侧北行200米路西,邯郸市成祥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部(十八中对面--邯郸市经济适用住房展示大厅)领取《金泽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及候补选房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如本人不能到场领取可由其配偶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邯郸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代其领取。
2、选房时间
2010年2月5日-2月7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通知单》按照购房人所在批次按《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邯郸市人民路酿造厂西侧北行200米路西,邯郸市成祥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部(十八中对面--邯郸市经济适用住房展示大厅)依照排名顺序选房。如购房人本人不能到场选房可由其配偶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通知单》代其选房。房屋选定后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已选房号通知单,并按照已选房号通知单规定交纳相应款项,交款后,凭交款凭证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各批次购房时间安排如下:
2月5日上午: 8:00—12:00为购房人1批次1—100号
2月5日下午:14:00—17:00为购房人2、3批次101—220号
2月6日上午: 8:00—12:00为候选1、2批次1—200(根据剩余房源情况,按候补购房顺序号选房)
2月6日下午:14:00—17:00为候选3、4批次201—400(根据剩余房源情况,按候补购房顺序号选房)
2月7日上午: 8:00—12:00为候选5、6批次401—600(根据剩余房源情况,按候补购房顺序号选房)
2月7日下午:14:00—17:00为候选7批次601— 647(根据剩余房源情况,按候补购房顺序号选房)
二、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经摇号确定的购房人及候补购房人的资格只限本次公开销售活动中有效。
2、由于此次紫薇苑和金泽苑两个经济房项目同时摇号销售,若此次申购人报名参加了两个小区的摇号,可能会被同时摇中,若同时摇中,申购人只能从中选择一个小区。
3、购房人本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排名顺序选购住房。因购房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错过本批次排名的,其购房排名自动失效,在本批次其他人员选定住房后,按到达现场的先后顺序重新排名进行选房。
4、因购房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所在批次购房的,其购房顺序号自动失效,并应在本小区候补购房人选房前,由本人持《邯郸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和身份证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住房管理科备案,由我中心在候补购房人选房前另行安排购房时间。
5、经摇号确定的购房人或候补购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权:
A、未领取《通知单》的;
B、既不按时参加选房又不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
C、拒不选购住房的;
6、经摇号确定的购房人或候补购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权,并取消下一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
A、私下交易购房权的;
B、购房人在选定房屋后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购房款的;
7、因自动放弃购房权而产生的剩余住房,由候补购房人按排名顺序递补购买。
附:1、邯郸市金泽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摇号结果
2、邯郸市金泽苑经济适用住房候补购房资格摇号结果
咨询电话:3271082
邯郸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201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