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心系百姓 执法公平-----房管局为建元小区追缴77万专项维修资金
发布日期:20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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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28日上午,邯郸市丛台区建元小区业主向市住房保房产管理局障和赠送了“心系百姓 执法公平”的感谢匾,以感谢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积极行动、多方协调,将该小区的77万余元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移交到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邯郸市丛台区建元小区是根据市政府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共9栋楼,731户。自1999年11月开始售房,2001年10月全部入住。由于当时种种原因,该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未及时移交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部分老化急需进行维修,但该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并没有在专项维修基金账户上。于是,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12号)请求房管局对该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追缴。房管局接到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请求后,积极行动,经过多方协调和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今年一月份,将该小区的77万余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成功的移交到房管局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为今后该小区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提供了保障。 
        为此,建元小区业主将印有“心系百姓,执法公平”的感谢匾送到了房管局,以表示对房管局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