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升“集中攻坚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7
编辑:信息中心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现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升“集中攻坚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升“集中攻坚月”实施方案


  为全面整治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积极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祥和舒适的节日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升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清洁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住宅小区杂物大清理、环境卫生大扫除、公共秩序大规范、节日氛围大营造攻坚行动,下大力度整治死角顽疾,规范小区管理,构建幸福和谐的宜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

  1.开展小区杂物大清理行动。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动员业主、志愿者广泛参与,全面清理楼道、消防通道、楼顶、地下车库、外探阳台底部等公共部位杂物,尤其对一些死角、死面,全面彻底清除到位,营造整洁有序的空间环境。同时,要配合城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沿街楼顶大清理工作。

  2.开展小区卫生大扫除行动。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做好小区内楼道、绿化带、地下室等公共部位卫生大扫除以及小区出入口、单元门厅、公告(宣传)栏、标识标牌美化清洁等工作。楼内、外公共区域地面要每日清扫、无垃圾、杂物及污渍;楼梯扶手、栏杆、窗台、电梯轿厢等公共设施要定期擦拭和巡回保洁;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要定期清洁;雨雪天气要及时清理,保持道路畅通;天台、屋面、车库、车棚做到无垃圾和杂物;垃圾箱等环卫设施要确保数量充足、设置规范、布局合理、及时清洁、定期消毒,周边地面做到无散落、无污水、无外溢;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即清即运,小广告、悬挂物全面消除,做到无乱贴乱划、乱扔乱倒;有针对性的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完善防鼠、防蚊蝇措施,做好病媒生物防制。

  3.开展小区公共秩序大规范行动。小区主要出入口要有专人值守,能熟练使用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定时巡逻并做好记录,外来人员和大宗物品进出实行问询、登记制度,有中央监控室的要24h专人值守;车辆管理要做到停放有序、停车标识规范、清晰,消防通道无占用现象;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要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非机动车要杜绝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现象。

  4.开展节日氛围大营造行动。按照“美观、大气、吉祥、喜庆、简洁”的要求,在小区内悬挂红灯笼、红气球、彩灯彩带或其他喜庆节日装饰物,利用电子屏、微信群或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发布“欢度春节”等祝福标语,并在节前组织对照明设施进行检查检修,确保照明设施洁净明亮。同时,广泛开展写对联、猜灯谜、送温暖等多样化活动,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23日-1月26日)。各县(市、区)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灵活运用报纸、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强化宣传引导,浓厚工作氛围,推进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月27日-2月2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全力推进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2月21日-2月24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扩大居民小区环境整治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专班推进,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落实,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督导,实地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工作推进。对工作落实较好、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推动滞后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强化典型引领,激励各县(市、区)比学赶超、争当先进。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