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5
编辑:机关党委
 

中共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

  

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机关各处(室):

现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员会

2015122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

1、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局党委书记殷长春同志担任中心组组长,负责确定学习专题,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体学习和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局纪委书记苗玉珍同志担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

2、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红星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及时上报学习情况,指导督促下一级中心组学习。

3、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扩学习人员范围。

二、学习内容

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中心内容,重点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委重大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改革开放史,深入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等知识。

三、学习时间和形式

1、集体学习。围绕“一学两议”,即学理论、议党建、议发展,拟定学习专题。结合我局思想工作实际,每月确定一个学习专题,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全年不少于12天,并安排重点发言,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发言不少于一次。

2、专题报告会。精心确定专题,适当扩大学习覆盖范围,专题报告会与集体学习研讨活动要做到密切配合、有机衔接。

3、专题学习研究。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每年确定学习研究主题,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分工开展学习研究,并撰写1-2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4、个人自学。重点学习重要理论文献、工作必须知识和拓展视野等方面的内容。领导干部每年阅读5本以上相关知识书籍,自觉撰写读书心得或自学笔记(字数不少于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