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党委关于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31
编辑:机关党委
局机关各党支部、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现就局机关开展此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机关每名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于8月7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2、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机关各党支部为单位,各支部书记牵头,组织落实本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工作。支部每名党员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局领导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各党支部要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重点围绕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
4、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于8月15日前完成。机关各支部要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告知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将届时参加机关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局机关党委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