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关于加强困难职工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30
编辑:工会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
关于加强困难职工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工会:
为深入贯彻省总工会十二届四次全委会议和市总工会十六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按照市总工会邯工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和程序,完善困难职工及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的正常进出机制,确保困难职工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就我局困难职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程序和标准,确保档案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审核申报资料,为合格资料建立档案。要结合每年送温暖工作的实施,认真开展困难职工普查活动,通过普查建实一本明白账。同时进行细化分类,对困难程度、致困原因、家庭状况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困难职工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加强困难职工档案规范化管理,对我局下属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工会要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一人一档,要求档案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2、下岗、失业或待业人员要有相关证明材料。
3、困难职工家庭实际收入要有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
4、及时录入帮扶信息。
5、定期更新上传近两年职工附件相关证明。
6、根据各单位自身情况,建立困难职工正常进出机制,对符合标准的困难职工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对已经脱贫的职工进入进行注销。
7、困难职工纸质档案内容要齐全、完整,保存完好。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