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财综[2015]24号
邯郸市财政局
关于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汇总):
你部门报送的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部门2014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138.54万元,本年支出3,697.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1.18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420.54万元,本年支出1,121.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9.18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73.31万元,本年支出731.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2万元。
四、你部门应当自我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五、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邯郸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邯财预〔2014〕14号)等有关规定,自我局正式批复决算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积极组织相关决算公开工作,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并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附件: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汇总)2014年度部门决
算批复表(电子数据,单发)
邯郸市财政局
2015年8月14日
邯郸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印发